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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 江 电 视 大 学

“开放教育试点”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科)

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设计方案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许进、杜志巨、郑英伟、尤祖国、饶腊年

指导小组:郑英伟(组长)、林志明(副组长)、徐幼学(专业负责人)

指导教师:徐幼学、冯远征

指导对象:05秋教育管理班学生

为了保证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落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教学设计方案。

一、集中实践环节的性质和任务

集中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以下简称: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所必需的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最重要的实践性环节。

二、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

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分为教育管理专业实习(5学分)和教育管理社会调查(3学分)。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60%以上学分的学生,方可参加集中实践环节,且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手册》(主编李文长,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6月版)的规定执行。

(一)教育管理专业实习

(一) 要求

凡是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学习的学生,必须通过自己联系或由所在电大统一安排,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区或企事业单位相应的教育培训部门进行教育管理专业实习。在实习之前,做好实习计划;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记录(可表现为实习日记);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等。

实习完成并且实习总结合格可得5学分。其中,实习计划和实习记录(不少于5篇)各

1分,实习总结3分。

需要强调的是,不得以日常工作代替专业实习,不得以一般教学实习代替教育管理专业实习。

(二) 时间安排

整个实习过程要求在2007年3月5日至4月10日完成,5月10日前完成实习总结终稿。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教育管理专业实习的成绩考核,包括对实习过程的考核和实习成果的考核,尤其重视对实习过程的考核。考核内容为实习完成情况(含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实习鉴定表)和专业实习报告(要求字数为2000-3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管理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的标准为:①确定已进行了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实习;②实习态度认真,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日记详尽、实习行为受到实习鉴定方的好评;③实习总结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的标准为:未参加专业实习、或未提交较详细的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和实习鉴定表,或抄袭造假,或专业实习报告不合格。

原则上实习总成绩达85分以上者可列为“优秀”,但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

3.成绩评定办法

教育管理专业实习的成绩,是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和电大带队教师依据一定的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定标准,对实习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总结以及实习日记等进行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分数或等级。专业实习成绩形成方法:

⑴ 实习生专业实习成绩=成绩评定表Ⅰ总得分×50% + 成绩评定表Ⅱ总得分×50% ⑵ 实习成绩最后转换成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及格”(74~60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四等,并附加发展性的实习评语。

具体评定办法和要求按《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手册》第五章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的表格见附件1、2、3、4。

(二)教育管理社会调查

(一)要求

凡是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学习的学生,必须在当地电大统一安排下,在制定调查方案(含调查题目、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的基础上,开展与教育管理领域直接相关的社会调查活动,并详尽收集调查的相关材料——①调查过程的记录材料如问卷、访谈提纲及记录;②或反映调查对象情况的其他资料,并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活动和调查报告经初评和终评全部合格后,给予3个学分,其中调查方案1学分,调查过程记录材料或者反映被调查对象的相关资料1学分,调查报告1学分。

需要强调的是,教育管理专业社会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在教育管理领域内。

(二)时间安排(同教育实习)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社会调查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部分:参加调查活动的情况(含调查方案、调查过程记录材料或反映被调查对象的其他相关资料)和调查报告(要求字数为2000-3000字)。

2.考核标准

社会调查的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

“及格”的标准为:①调查活动真实,提交材料完备;②调查报告内容充实;③调查报告结构规范;④调查报告语言通顺;⑤调查报告字数符合要求。

“不及格”的标准为:未参加社会调查、或未提交较详细的调查方案、调查记录材料(或反映被调查对象的相关资料)和调查报告,或抄袭造假,或调查报告不合格。

原则上社会调查总成绩达85分以上者可列为“优秀”,但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

3.成绩评定办法

具体评定办法和要求按《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手册》第十一章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的表格见附件5、6。

湛江电视大学教学科

2007年1月8日

附件1: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管理)(专科)

专业实习记录册

专业及姓名:

年级及学号:

电大名称及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

实习起止时间:

200 年 月

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个人实习计划

教育管理专业(专科)专业实习日记

附件2: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教育管理(专科)专业实习鉴定表

附件3: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教育管理(专科)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Ⅰ

电大 级教管(专) 学生: 实习指导教师:

※1. 本表由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2. 成绩评定表Ⅰ的总分= ∑各评定要素的实得分

附件4: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教育管理(专科)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Ⅱ

电大 级教管(专) 学生: 带队教师:

※1. 本表由电大实习带队教师填写 ※2. 成绩评定表Ⅱ的总分=∑各评定要素的实得分

附件5: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教育管理(专科)专业社会调查方案表

电大 级教管(专) 学 生: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

调查题目:

调查目标:

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

调查方法:

其他:

指导教师意见(含是否同意实施调查):

附件6: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教育管理(专科)专业社会调查成绩评定表

电大 级教管(专) 学生: 指导教师:

※1. 本表由指导教师填写 ※2. 成绩评定表的总分=∑各评定要素的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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