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生】中传女生:她该拥有宁静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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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的“8·12天津港爆炸事故”之前,中国传媒大学的失联女生周云露遭同窗同学杀害的消息借新闻与网络传开了。[ )

作为中国传媒大学的校友,奚米老师在微信与微博接收到这两则消息后,也参与了转发与寻人的过程。

8月11日中午12点39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8月10日23时许,朝阳警方接中国传媒大学保卫部报警称校内学生周云露失踪。接报后,警方于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经讯问,李斯达对8月9日强奸周云露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9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周云露离开宿舍,到11日中午12点39分北京警方发文确认周云露遇害,48小时内,中国传媒大学的同学老师经历了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的过程。

8月11日的人祸带来的悲痛还没来得及褪去,8月12日的天津港又降灾祸,实在令人难以承受。

痛定思痛,奚米老师依然会从考研专业课、考研政治、考研英语三方面来看待这一事件。希望各位研友从事件中思考、学习。更加希望各位研友一切都好。

考研专业课#

1、失联信息、理智信息与遇害消息的传播

8月10日夜晚开始,《紧急寻人,中传10级两学生失联超36小时》的文章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迅速扩散。在微信公众号“中传人生活圈”中,这篇文章阅读量超过10万。北京当地媒体在官方微博发布寻人微博,得到大量转发,阅读量超过854万。

8月11日12时39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报,证实失踪的中传女生“周某某被同学李某某强奸未遂杀害”。

各位研友一定已经熟知,新媒体在这类事件中充当的角色。

新媒体的技能——

传播速度的即时性

按照传统传播方式, 从发出信息至收到反馈, 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 从而产生滞后性。网络传播的一大优势是能将这种滞后性减少到最小。传播渠道的多样性保证了传播速度的即时性。对于走失者的“黄金救援时间”有重要意义。

传播模式的创新性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采用好友之间的人际传播的传播模式。传者发布信息, 好友可以收到信息。好友对该信息进行分享, 好友的好友可以收到该信息。反反复复, 信息便能以类似病毒的速度迅速传播开来。在SNS 网站上发布的寻人启事, 当事人特征、照片等可以得到超出想象的广泛转发,能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 百传万的效果。

在初阶段,新媒体在寻人以及确认信息等环节中,无疑都发挥了正能量、正面的作用。

微博微信作为新媒体发展至今, 尽管对它的舆论把控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业界还没有达成共识, 但是它的传播速度、传播效果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2、悲剧无限揭底造成二次伤害

在要谈到的这一点,奚米老师想从新闻伦理方面入手谈谈。开设奚米考研课专栏以来, 比较少地涉及到新闻伦理方面的知识,这一次奚米老师想从这一角度看整个事件的后续发展呈现的现象。

新闻学告诉我们,浩瀚如烟的信息洪流中,如果没有经过严谨的把关,只会造成真伪难辨、众声喧哗的表达;如果不经过理性的沉淀,很可能变成三人成虎。

这也加剧了新闻伦理的冲突。

之前的很多次,奚米老师列举过新媒体传播的特性。

新媒体传播的特性——

新媒体在传播特点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具有及时性。这其中,尤其是“第四第五”媒体的网络与手机,几乎没有受到明显的时空限制,民间信息采集,使得消息比传统媒体要快,同时这两种媒体均属于终端媒体,可携性强,把媒体首要具备的信息及时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其次,还有它强大的反馈性。这样令受众具有很强的参与度,并热衷转变为信息传播者,这样可以使得信息以爆炸性速度扩展,受众的因及时抒发自己的感受也使印象更深刻。再有信息发布者可以通过反馈的信息迅速调整传播内容,从而对发布作品有所调整。

但新媒体毕竟还缺少时间的考验,及法律法规和操作习惯的累积,改进之路漫漫。

在管理上,对信息的监管控制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对于扰乱社会秩序,混淆公众视听的不良信息的发布,即使现在有了网络警察,甚至一直酝酿的网络实名制,也都对上述这种影响国家正常生活的行为很难有切实有效的管治。

于是,新媒体环境下,对新闻对象带来的二次伤害现象也十分严重。

在周云露被害后,网络世界的舆论与现实世界的舆论在一个方面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

在网络中,出现了许多正义卫士,也出现了许多搬弄是非的人。正义卫士口口声声“严惩凶手”,“为妙龄女孩拿回公道”,而搬弄是非的人,四处起底被害人和凶手的各种信息,搜索被害人的照片,妄自揣测案件的因果,实在让人生厌。

“作为她的师妹,我刚给她点了蜡烛。看到微博里一些不当言论和报道,个别甚至已经是网络暴力,只希望这样的言论早日被删除,不要给爱她的人们看到,造成更大的二次伤害。希望她能安安静静地走。”

遇害消息确认后,奚米老师,同所有人一样,处于极度震惊和伤心中。得到消息的网友也纷纷开始在网上进行悼念。但奚米老师痛心之余注意到,一些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在报道和转发事件时使用未打码的周云露照片。

该事件成为微博热门话题后,周云露以及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生活学习等一系列隐私被逐渐曝光。

一时间,各种消息涌来,这其中不乏一些网友抱着一种凑热闹的心态转发着、分享着。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的大量快速传播,无疑把尚在悲痛之中,逃避悲剧现实的家人及亲友硬生生地拉了回来。这无疑加重了所有关心周云露的亲朋好友的心理负担。一些新媒体平台还去挖当事人的隐私,爆料受害人生前的一些私生活。其中也不排除有捏造事实的成分,这些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对当事人的家人和朋友都是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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