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督查工作方案]督查方案,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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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纪委(一):xx镇2015年作风督查方案

xx镇2015年作风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2015年xx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及《xx县2015年作风督查工作方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范围

全镇各村(社)、各单位部门。

二、督查时间

2015年4月开始。

三、督查内容

(一)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1、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以及各单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新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八个决不允许”等要求的执行情况。

(二)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1、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及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开展效能督查,查处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故意刁难等不作为行为;

2、针对“门虽好进,脸虽好看,但事难办”等问题开

展督查,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小鬼难缠”等“中梗阻”行为。

(三)内控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建立、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的情况。

1、公车私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情况。

3、超范围报销、超标准接待及私客公请,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4、“三公经费”季度公示情况。

(四)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

1、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卡收礼送礼,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物品;

2、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高档酒“化装”、在单位食堂、农家乐、私房菜馆等场所进行隐形公款超标准大吃大喝,将一次高消费行为肢解为数次开具多张发票报销等问题。

(五)治理城乡滥办酒席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日常督查:镇纪委负责每月对本辖区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4次以上,并每月通报督查情况,通报结果纳入镇年终目标考核。

(二)重点督查:镇纪委在春节、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假日重点督查,杜绝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五、责任追究

1、对上班代签到、未签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督查发现1次处罚当事人50元责任金,对会议中缺会、迟到、早退、未带岗位牌和手机铃声响的处责任金50元,对上班缺旷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责任金。

2、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发现一次处责任金150元,二次待岗两个月,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组织处理。【督查方案,纪委】

3、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处罚当事人100元责任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组织处理。

4、凡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私购、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的,按照相关作风纪律的要求,查实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职”责任。

5、在各村(社)辖区内发现1起滥办酒席的,严格追究包组干部,村(社)负责人和社会事务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各村居不按规定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进行处理。

7、被督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配合督查工作,干扰、阻挠检查活动的,对干扰、阻挠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督查方案,纪委(二):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方案

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30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到乡镇和单位的时间由督查组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二、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查、看、谈”四种方式。“听”即每到一个乡镇和单位,要听取主要领导的专题汇报;“查”即查阅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制度建设等情况;“看”即深入一线,查看示范点建设、大户培育、工程建设以及人员到岗、执行纪律等情况;“谈”即在每个乡镇和单位召开干部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掌握所督查乡镇和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重点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干部管理情况,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重点工作特别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安全隐

患排查、城区环境秩序整治等工作中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问题。【督查方案,纪委】

2、不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借跑项目、争资金挥霍浪费公用经费甚至中饱私囊的问题。

3、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不团结、搞内耗的问题。

4、干部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干部随意脱岗溜号、长期不上班的问题。

5、个别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不重视学习,缺乏纪律观念,对群众冷漠无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打骂群众的问题;个别干部不注重实践锻炼,实际工作能力低下的问题。

(二)县直单位在解决用公款吃喝旅游,个别干部纪律松散、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不按时上下班以及上班期间打牌、喝酒、玩网络游戏,个别干部实际工作能力低下等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分类确定督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1、窗口服务单位主要督查保留的审批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程序是否公开规范,收费标准和依据是否统一透明,重点解决服务态度冷淡、办事效率低下、审批程序繁琐特别是借助审批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2、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主要督查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招投标,重点解决未批先建、规避招标以及招标投标不规范、工

程质量监管不严和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3、涉农单位主要督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解决落实政策不到位、更改补贴补助标准,不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审批对象把关不严以及克扣、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资金的问题。

4、政法系统主要督查司法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解决不依法履行职责、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以及司法不公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

5、卫生系统主要督查医德医风建设、药品采购和医疗收费情况,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价虚高,对患者缺乏感情、服务态度生硬,医生与个体诊所勾结坑害患者以及开单提成、乱检查、收红包的问题。

6、教育系统主要督查教育收费、师德建设、校园安全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重点解决不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搭售教辅读物以及个别教师课外有偿补课和违反规定办补习班的问题。

四、人员分组及督查单位

从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审计局、教育局各抽调2人,组成两个督查组,进行督查。

第一组:组 长:王亚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 琳 县纪委副书记

组 员:孙光祖、朱卫东、卢小龙、赵满强、张子

斌、周耀忠。

督查单位:义岗镇、寺子乡、北城乡、陇川乡、陇山乡、陇阳乡、华岭乡、马营镇、第三铺乡、水务局、水保局、交通局、农牧局、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检察院、教体局、住建局、文广局、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局、人口局、畜牧中心、农机中心、体育中心、环保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老干局、机关工委、团委、妇联、一中、职校、文小、通和初中、县医院、幼儿园、广电中心、电力公司。

(出车单位:县纪委、县人社局)

第二组:组 长:史炬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张树雄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组 员:刘焕章、令耀文、王维军、魏守礼、南永

明、邢萍。

督查单位:榜罗镇、什川乡、常河镇、李店乡、襄南乡、新景乡、鸡川镇、碧玉乡、平襄镇、纪委、法院、发改局、审计局、科技局、统计局、信访局、旅游局、物价局、矿产站、法制办、安监局、民政局、残联、农工部、地震办、工信局、粮食局、林业局、司法局、社保中心、农技中心、能源办、党校、工会、工商联、二中、三中、西小、温泉路中学、中医院、妇幼站、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

(出车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五、几点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

为契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同时,要按照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尽快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督查准备工作。

2、督查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督查要突出重点,围绕热点,抓住难点,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安排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督查,不能支差应付。督查人员要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照督查组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中途不得随意请假或找人顶替,确保督查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通渭县纪委

中共通渭县委组织部

中共通渭县委宣传部

2011年11月29 日

督查方案,纪委(三):2016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6年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制定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完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负责人)作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在参加培训、参与调研、参加会议、传阅文件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二)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1.落实信息员。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指定一名信息员,名单报县纪委办公室登记备案,信息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岗位有空缺要及时补上,不能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告。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定信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培训,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信息工作分解为具体目标,并纳入年度评选先进、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突出信息报送重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重点编报、挖掘、开发信息,重点在综合调研、反映建议、案件分析、社情舆论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具有特色的“亮点”,确定信息报送主题,加大综合性、分析性、调研性和问题性信息报送力度,减少情况反映式信息的报送。

(一)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供各级领导参阅。

(四)负面信息的报送。既要坚持喜忧兼报,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还要注重负面信息的编报,特别是总结分析案件查办、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方面的负面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两种方式:

(一)定期通报检查

县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信息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对信息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约谈、年终评比扣分、通报批评等,漏报或迟报被催稿的一次扣1分,督促整改一次扣3分,约谈一次扣5分,三次扣分或总分为负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终考评

根据信息采用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此项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按年终考评评分标准中对应级别进行扣分;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各乡镇纪委书记、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须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说明。

督查方案,纪委(四):2015纪检监察创铸树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简称“创铸树”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督查方案,纪委】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

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信访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 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三)加强督促指导,务实有力推动。“创铸树”工作情况纳入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考核和作风巡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要追究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单位要约谈负责人。委局各室和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每季度末要报告进展情况,每月22日前通报情况。

(四)营建良好氛围,展示活动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在网络、报纸、刊物、广播和电视台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展示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正风反腐工作成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县纪委监察局将编发专题简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反映新情况。

督查方案,纪委(五):2016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规范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行为,促进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基层纪委执纪监督能力和依法依纪反腐水平,为建设廉洁xx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促进全县基层纪委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制完善、队伍结构优化、履职能力提升、保障水平提高、制度约束规范,努力建设一支组织信任、各方信服、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各基层纪(工)纪委、纪检组(以下统称为纪委)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以下任务的落实:

(一)完善五项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各基层纪委在接受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的同时,自觉接受县纪委的领导,其中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

2.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完善反腐败协调体制。各镇(街道)党(工)委均要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党政办、监察、综治、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的协调会议,交流案件线索,通报办案情况,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4.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任体制。认真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实施细则》(洪纪发〔2016〕75号)精神,各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提出任免人选建议,报县委研究;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由县纪委提出建议人选,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县委研究;镇(街道)及县直单位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由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提出建议人选,经县纪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纪委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察局任免。

5.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体制。县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各基层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含纪委委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年度述职测评制度、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制度、回应处置网络诉求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四项要求,优化基层组织。

1.落实纪委书记“提位次”要求。认真落实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各基层纪委书记无论资历先后,均排在副书记之后,列其他行政副职之前。

2.落实监察干部“全覆盖”要求。各镇(街道)要配备一名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行政监察职能。

3.落实纪委委员“足额配”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要按要求配备3-5名纪委委员,保证基层纪委有条件依纪依法开展信访调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县直纪委(不含纪检组)配备2-3名纪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作调整的要及时调配到位,并向县纪委干部管理室报告。

4.落实纪委委员“担实责”要求。基层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各基层纪委委员要主动履行所在纪委分配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信访调查、案件检查、集体审理、作风督查等工作。对于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纪委委员,所在党委、纪委要在评先评优、选拔推荐中予以倾斜。

(三)严格四项交流,净化干部队伍。

1.抓好定期交流。在同一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纪(工)委书记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进行交流。县直单位纪委书记任职满5年且在48周岁以下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应当进行交流。

2.抓好履职交流。连续两年在全县纪检监察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中列末位的纪委书记,提请县委调整出纪检监察系统。

3.抓好信访交流。对于信访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建设、道德建设、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进行交流。

4.抓好问责交流。受到党政纪处理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一律进行交流。

(四)抓好四项措施,深化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三转”。各基层纪委要切实转职能,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主业;要切实转方式,强化再监督、再问责,创新立项监察、专项巡查、进驻调查等方式,提升执纪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转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群众信访,高效化解群众矛盾,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

2.抓好职责“瘦身”。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统一要求,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不得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审批。

3.加强学习培训。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按照县纪委安排参加“两规”案件查办、案件审理跟班培训、信访跟班接待处理,不断提升执纪监督的实战能力。

4.强化知识测试。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对连续两次知识测评成绩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

(五)改进三项条件,硬化办案保障。

1.改进办公条件。各基层纪委应有一个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专门用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电话机;配置一组档案柜,用于存放案件档案、信访档案和本单位管辖干部廉政档案。镇(街道)纪(工)委还应有1间设在一楼的信访接待(谈话)室。

2.改进办案装备。各镇(街道)纪(工)委应配置一套办案专用装备(含数码照相机、微型录音机、暗访摄录机),谈话室应配备一套监控设备。县公安局、教育局、交运局、水利局、卫计委等系统大、案件检查任务重的纪委可参照配备相关装备。

3.改进保密装备。各镇(街道)纪(工)委以及案件检查任务重的县直纪委应配置专用电脑、打印机、碎纸机、保密柜。

(六)健全五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

1.健全行为规范制度。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树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2.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围绕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六项长效制度、六项创新举措,有针对性地细化建立相关制度,切实抓好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3.健全执纪监督制度。健全信访接处、案件检查、监督检查、问责追责、案件审理、舆情处置等六项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执纪监督行为。

4.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重点信访、重点案件、重点问责处理等结果按权限及时公开,开展警示教育,放大惩戒作用。

5.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对在案件查办、信访调查、监督检查等监督执纪问责中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基层纪委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相关要求,加强请示汇报;各基层纪委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活动要求。实施方案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后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各基层纪委对照六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完善计划,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间、整改要求。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底前):各基层纪委针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发现不足进一步予以整改,并于11月底前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典型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党委和县纪委。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纪委的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县纪委成立以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验收。活动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活动的宣传发动、学习讨论、督查推进,整改完善。各基层纪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要加强指导,督查推进。县纪委将于5月底、7月底、9月底前进行三次过堂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重点单位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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