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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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2014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xxx2014年度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

根据《xx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xx公发〔2014〕33号)和《xx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xx人社局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客观准确评价全街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年度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机关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结合我街实际,开展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十届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考核干部队伍的德、能、勤、绩、廉。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以考核促作风转变,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以考核促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能干事的干部队伍,不断推进全街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街非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非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居委会事业编和劳服编制人员。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核内容: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本年度考核要以其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结果

机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居委会事业编和劳服编制人员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公务员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考核范围人数的15%(5名),事业编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考核范围人数的20%(5名)。结合实际情况,我街事业编各等次具备条件参照公务员各等次条件,具体如下: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思想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时间和步骤

(一)时间安排:考核工作从2014年12月13日开始至2015年1月9日结束。【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二)考核步骤

本年度考核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撰写述职(2014年12月13 日—12月19日)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街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同我街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并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组织科统一下发电子版考核表),同时填写好《平时考核手册》中第四季度各月份小结。

2、个人述职、民主测评(2014年12月22日--12月25 日)

按照街平时考核划分的四个小组进行分组述职。个人述职以召开干部会的形式进行,在被考核人述职后,与会人员对其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并结合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本组工作人员将测评表收齐后统一交组织科。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结果等次的重要依据。

3、确定等次、公示(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6日)。街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结果、个人述职以及群众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并上报街工委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在上级部门查访核验检查中,发生严重违纪的工作人员及科室其他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优秀等次人员需经区公务员局审核通过后予以7个工作日公示。

4、总结、报审、备案(2015年1月7日--1月9日)。对全街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总整理,明确成绩,查找问题,进行考核工作小结,将本单位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各类等次名册表、受奖励人员情况备案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结果、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及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报区公务员局审核并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次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我区2014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公务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年可直接给予记三等功,奖金1500元,当年不重复嘉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参考人员要认真做好总结,对照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和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自觉查找差距。切实通过考核,形成凝聚推动工作的合力,提高机关效能。

(二)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实施考核,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解决考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核等次要准确反映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 改进作风,争先创优。要注重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通过考核,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切实振奋精神、增进团结、努力实现新突破,打造新亮点,营造干事创业的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2012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工作,根据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和行政工勤人员。

二、 考核原则及方法

年度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 考核内容和等次

年度考核严格有关规定的内容很标准进行,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实绩。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 优秀指标计算及奖励经费来源

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必须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

之十五以内(公务员、行政工勤分别计算)。公务员优秀等次人数为4名(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下拨),行政工勤优秀等次人数为1名 (奖励经费由市食药监局自筹)。

五、 领导机构方法和程序

(一) 成立考核小组

由党组书记、局长张贵平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赵哲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科室队及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的具体事务由人事教育科承担。

(二) 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公务员对自己本年度职位职责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 述职与民主评测。

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含借调和聘任制工作人员)进行民

主测评,各科室队及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其他成员不再在会上述职,直接参与测评。参加人员依照本人意愿对被测评对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予以测评。测评结束后,测评情况作为对每个工作人员民主测评的初步结果。

(四) 考核小组建议。

由常务副组长主持会议,考核小组成员对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判断,形成考核小组的建议,向局党组报告。

(五) 局领导班子确定考核等次。

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小组的全面汇报后,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每个参评

人员年度考核的等次。

(六)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公示。

考核结果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将考核事实及时反馈本人,对反应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

(七) 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述。

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述。

(八) 考核等次上报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影响考核等次确定的,将本单位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人员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 材料归档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人事教育科及时将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和公务

员奖励、培训、辞退以及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

据。

(二) 在提拔使用干部民主推荐前,要将各年年度考核结果发给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参阅,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

次的,优先作为提拔使用的提名对象。

(三)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

理:

1、 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

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

别范围内普生一个级别工资。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及三等功。

4、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及工作要求

(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不称职等次。

(二)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拉票串通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定为当年考核不称职。

(三)本实施方案拟2012年4月中旬实施。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初定4月18日召开。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执行本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组织协调。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考核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工作安排,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讲究实效,注重实绩,科学评价,有效激励,积极引导全区领导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敢于争先,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突出重点工作考核,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部门(单位)客观基础、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以事实为依据,全面衡量。

(三)坚持综合评定、注重社会公论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用群众满意程度评价领导干部。

三、考核范围

全区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考核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考核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表现;三是考核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看能否经受住名、权、利的考验;四是考核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和表现,大局意识如何,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五是考核干部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主要考核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协调、开拓创新、应变决断、组织实施的能力,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的实践经验、发展潜力等。对正职领导干部,还要考核其统班子、带队伍、驾驭全局、应对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一是考核干部是否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是否求真务实,踏踏实实想事干事;二是考核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勇于负责、争先进取的情况;三是考核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四是考核干部的团结协作精神,看其相容性如何,能否与同志合作共事,包括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体现科学发

展观要求的工作绩效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定,态度是否鲜明,行动是否迅速,措施是否得力,近三年来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业绩,分管工作是否有新起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实际成效。

(五)廉洁自律。主要考核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能否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方面情况。

(六)主要特长。主要考核干部在哪些方面有何种特长,个人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方面情况。

(七)群众公认度。主要了解群众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及社会形象的认可程度,对其提拔是否同意等。

五、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预告。由考核组负责,提前 天向被考核单位(部门)公布考核时间,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范围及有关要求。

(二)对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部门)全体干部,采取无记名画票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三)民主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一般按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正、副科级干部相应职数1: 确定。正科级干部的推荐条件:副科级干部的推荐条件:

(四)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下级干部群众,一般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 %,重点听取考核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中的知情人员的意见。

(五)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成员集体签名。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在在考实、考准上下功夫,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做到客观公正,严守考核纪律,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对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考核组负总责。考核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因工作不负责任、泄密、失职渎职、考察程序不规范,出现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考核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认真进行核实,重要情况要单独形成书面材料。

(三)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考察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各考核单位(部门)要严禁任何人以组织的名义或个人的名义搞任何形式

的事前统一思想、沟通、打招呼、拉票、串联等违纪活动。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市委党校分校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市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全省争第一、全国争上游”和“和谐立校、科研兴校、民主管校、改革强校”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考核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2009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三、考核内容

1、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2、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在班子中发挥作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1月12日至1月15日)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2、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总结阶段(1月16日至1月22日)

1、总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年度考核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撰写述职报告。在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测评阶段(1月26日至1月27日)

1、召开述职大会。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在听取和参阅述职材料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填写《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表》、《民主推荐表》(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个别谈话、听取意见。考核组根据需要听取各个层面有关同志的意见,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四)评定上报阶段(2月上旬)

1、等次评定。根据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党政正职提出等次建议,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等次评定意见。

2、材料上报。领导班子成员等次评定后,与年度考核相关材料一起报送工委组织部。

五、考核纪律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行考核,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反映情况,对任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打击报复,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由党办牵头,协调相关科室统一组织实施。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2016事业单位工作员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台人字[2016]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16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范围、对象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

三、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中提供的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测评。同时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各有重点,互为补充。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时间安排

1、制定2016年度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12月10日召开机关大会进行考核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评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科长签工作人员,科长由分管领导签)

6、12月13日,局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7、12月13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8、12月13-15日,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定后再一次公布。并将考核等次意见及优秀人员考核登记表报区人事局。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根据区人事局批准,我局优秀等次名额3名。

2、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并评定等次,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行政执法绩效的优劣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对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这优秀等次。

5、在“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之间继续保留“基本合格”等。“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需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向区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2015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第1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 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第2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o至}s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二oxx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oxx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剑(院 长)

副组长:王福有(副院长)

许文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李忠江(院长助理)

成 员:侯宝生(教务处副处长)

李智乾(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张福香(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星春(总务处处长)

唐惠梅(财务处处长)

薛 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1)行政处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财务处

(2)教学系(部):机电(电气)工程系、国际贸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音体组

(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二oxx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oxx年度工作总结》。

(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oxx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

(二)关于中层干部的考核。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1)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处室、系(部)正副职分别召开"中层管理干部述职评议会",由各处室、系(部)正副职逐一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

(4)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5)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

(6)汇总评议意见及测评分数,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3.考核评优:评选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处室"特殊贡献先进个人"1-2名,系 (部)"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4.评优依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青黄浦字[20xx]28号)、测评结果以及评议意见。

(三)关于任课教师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教学一线任教,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及以上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

2.考核程序:教务处按照《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汇总任课教师本年度的考核评分。在教务处的督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各系(部)负责人组织本系(部)任课教师召开"工作总结评议会"。本系(部)任课教师在职责范围内做工作

述职,随后由本系(部)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人选,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2)

(3)述职结束后,将每位教师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教师"名单。

3.考核评优: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4名。

4.评优依据:《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四)关于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范围:在本年度,担任并完成一个学期(按满15周计)及以上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考核办法:学生处按照《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的具体要求,分别汇总各班级二oxx年度第一、二个学期的量化考核评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学生处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述职结束后,将各位班主任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3)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班主任"名单。

3.考核评优: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完成本年度两个学期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与只完成一个学期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共同评比时,享有优先评选

资格。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同时又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占用"优秀教师"评比名额参评"优秀教师",只参评"优秀班主任"。

4.评优依据:《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五)关于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各行政处(科)室从事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以及负责招生、就业、财务、后勤服务工作,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以上工作任务的科级及以下职级的教职工。

2.考核程序:按照《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的考核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人事处组织召开"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工作者"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述职结束后,将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送人事处,经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3.考核评优:原则上按照评优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4名。

4.评优依据:《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以及评议意见。

五、成绩使用

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工岗位鉴定、职务评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办理。

六、考核时间

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在20xx年度年终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中通报表彰。

八、有关要求

1.各处室、系(部)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2.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是学院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不断促进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各处(科)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为二oxx年度学院整体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最坚实的保证。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4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1、客观考评员工本年度内的工作表现、贡献,对取得良好业绩和成绩的员工进行激励,合理、有效分配企业资源。

2、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3、推行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薪制计发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各部门、属下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指导原则

1、全面考核、综合考核、逐级考核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严格要求、严谨控制、严肃对待的原则。

4、考核结果与薪资、评优、奖励、干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关联的原则。

四、指导思想与考核方法

1、管理干部以单位绩效、个人绩效相结合。

2、有针对性地采用绩效结果考核法、核心才干考评法。

五、实施部门与职责

1、总裁室(总经理室):考核决策机构,负责批准本考核方案,对组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2、人力资源部:考核统筹、协调、监督与执行机构。

3、各部门:考核协助与执行机构。

六、考核对象

1、实施全员考核,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截止x年x月x日(含)试期已满经批准已转正的员工均为年度考核的对象。

七、考核周期幅度

x年全年(1月~12月),司龄不足一年的,按入职之日起执行考核。

八、考核方式

注: 九大核心才干评分:本人自评(组经理及以上人员需写明事实依据)后,交直接上级评分,再由上上级领导复审,以上上级领导的评分为准,但要求直接上级与上上级领导评分误差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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