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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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一):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1]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党支部是我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党支部的工作在整个党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党建工作抓得好坏,对于党支部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是否能开创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初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党支部的客观需要。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健全支部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重形象,塑立党员表率形象。党支部党员所处的地位、环境和其工作性质、职责,决定了党支部党员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中心现有党员20人,支部书记多是兼职,而且倾向年轻化。加强思想宣传、理论教育、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为够建和谐队伍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所以,党员素质的高低,为人民服务质量的好坏,党建工作是否制度化、规范化,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支部党委中心工作,抓住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坚持把握方向不

错位,积极主动不越位,履行职责不缺位,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二是抓学习,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培训机制。学习,是共产党员政治生命的源泉。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和培训,才能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与时俱进,不断保持生机和活力。为保证学习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抓不懈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的机制。一是党组织要为党员学习培训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党员多读、多想、多写。学习包括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知识储备和更新;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过好党日,提高党员自身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把学习培训与提拔使用有机联系起来。当前,理论学习的重点是真信、真懂、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抓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靠自觉,也要靠教育和管理。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员的思想、行为沿着先进性的轨道前进。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趋势的发展,党员队伍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淡化理想信念,单纯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有的淡忘党的宗旨,极端个人主义膨胀;

有的淡漠党的纪律,自由主义严重等等。存在的这些情况和问题表明,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迫切需要的。一是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掌握和摸清党员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激发党员身份上的荣誉感,事业上的成就感和组织上的归宿感,使党员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处处以党员标准评判自己的言行,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教育和管理要注意针对性、实效性和灵活性,避免泛泛化。要把教育管理与党支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牢记根本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双双出成果,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抓动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于我们每个党员来说,先进性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努力,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党组织应该为党员创造保持先进性的环境,要给予党员自身以动力,同时也要从外部给予一定的压力。激励表彰机制是促进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重要动力。激励表彰机制的功能,是激发、引导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一是结合落实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将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完善党员表彰制度,规范表彰的层次、领域和范围、避免表彰的随意性,做到公正、公开,令人信服。

五是抓纪律,建立健全党员监督约束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手中掌握权力的监督,才能防止和减少各种错误行为的发生。首先,强化党组织监督意识,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增强纪律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再次,突出和加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发挥先锋作用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严肃党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平等的原则,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把“入口关”,同时,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疏通党员“出口”关,对极个别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将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稳妥的处理。通过监督约束机制,使党员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监督越有效、有力,党员先进性的建设就越有效、有力。

六是抓载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载体创新机制。一定的活动方式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创新载体,是推进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只

有创新载体,才能提高对党员干部的吸引力,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为党的先进性建设增添新活力。所以,要强化创新意识,改善创新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制度。要积极探索一切符合党员思想活动变化规律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设计和运用科学化、多样化、实效强的新载体,切实增强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运行的生机活力。

紧紧围绕我厂“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创新实践,谋求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造一流的施工业绩。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具体的、历史的,与时俱进的,那么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也不是固定的、封闭的体系,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随着党建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创新发展完善的。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二):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

一、制度建设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

2.群众路线的原则。制定制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3.与时俱进原则。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05]58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4.稳定、连续原则。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

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5.严格执行原则。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6.重在建设原则。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05]58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

《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 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

《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是: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每两个月一次,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上党课,参与“双送”活动,(检查时看形成的台帐资料)。

《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时间,一年一次;会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主题,制订详细的方案;会上要坚持逐个评议的原则,一人一讲一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同志之间要推心臵腹、坦诚相见;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

《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今后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撰写,并结合年终支部书记述职,接受本支部党员的审核。每个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都必须做到四个“三”,即“三亲自”、“三说”、“三不”、“三体现”。“三亲自”就是亲自动手撰写、亲自倾听意见、亲自修改材料;“三说”说是对党组织要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三不”就是材料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照搬照抄;“三体现”就是要体现时代要求、体现行业要求、体现岗位要求。对每一位党员的材料,党组织都要认真审阅把关,并及时将党组织意见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集中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必须谈”,即班子成员必须谈,分工联系的同志必须谈,支部党员间必须谈。

《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基本要求是: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严肃问责。问责要在党的组织

生活中进行,发动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后进党员解决突出问题。

《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市委要求是:继续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以诚恳的心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纳群言。具体怎样定期由各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形式确定。

三、制度建设的注意事项

要提高支部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关于制度的思想、观念的总和。包括党员对制度建设的基本看法,对党的制度和党员行为要求的态度,也包括党员的制度知识和修养。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在不断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提高制度建设能力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制度建设意义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夯实思想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制度。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没有落实,再完备、严格的制度都只能是一纸空文。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员行政领导干部既是党的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不仅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落实,也要受相关制度的约束,要带头改变重制定,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建立出台,轻检查考核的现象,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制度建设要与机制建设相结合。要把制度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党委(组)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的制度建设负总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纪宣委员要各负其职,宣传纪检委员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切实履行职能。

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议。考核不是目的,但加强考核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考核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支部自我评价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三):2015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四):2015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第1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重点领域的突破推动整体水平的提升,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红艳村作为20xx年党建示范点进行打造,为确保党建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毕节实验区"三大主题",按生态发展型、经济发展型等类型,科学规划,重点培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精品"意识、"景点"意识,以点连线带面,大力加强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紧紧围绕"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联系的县级领导指导有力、亮点特色明显和地理位置便于学习考察"的标准进行打造,全面提高基层党建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情况

红艳村位于织金县茶店乡东面,地处吱嘎阿鲁湖畔,南与八寨村、桂花村相接,与黔西县五里乡隔河相望。全村辖3个村民组129户426人,其中120户均为布依族,占全村总人口96.8%以上,是一个依托吱嘎阿鲁湖畔,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布依族民族村寨。20xx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3410元。全村现有党员21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少数民族党员18名,占党员总数的85.71%。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利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时,结合实际发展经果林种植为主,使之成为拉动村域经济的重要潜力。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打造,以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种养殖业、充分利用"帮、联、驻"工作开展的有力契机,强化信息建设等方式,全面促进和加快发展以富民兴村为核心的社会事业。一是积极协调配合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二是积极争取驻村工作队支持建设的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项目;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结合姚林、郭龙恩和蒙国基三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发展圈舍规模为60㎡、90㎡、130㎡的养殖场,不断带动全乡通过发展养殖业致富;四是结合实际抓好全村300亩柑橘、200亩桃树、80亩李树、50亩杨梅覆盖的经果林种植和管理,同时增种300亩核桃。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末,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800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抓班子,强保障。充分认识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领头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推进"领头雁"工程的大力实施,结合第九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强化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抓队伍,强管理。一是按照发展党员"三为主"原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四制", 每年高标准发展1名以上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有效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建立扶持关爱贫困老党员制度,体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开展贫困党员帮扶、慰问老党员等活动,使贫困党员、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建立党员帮扶机制。结合"帮、联、驻"活动,按照扶优扶强、集中扶持等原则,选取有一定致富基础和致富能力的农村党员作为帮扶对象,树立党员先进形象。

(三)抓阵地,强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织组通〔20xx〕2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村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在7月底前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旗帜、挂牌、布局、设施和制度;同时要保持整洁、规范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建设实现"四化",即"环境硬化、环境净化、环境亮化、环境美化"。根据"四有工程"(即支部活动有阵地、干部工作有报酬,组织运转有经费、提升素质有远教)的要求,一是要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并做到将党组织议事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装框上墙。二是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村级党员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室内要有200册以上图书和学习资料,并配备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四)抓经济,促发展。结合红艳村得天独厚依托吱嘎阿鲁湖畔和拥有96.8%的布依族少数民族的优势,通过走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和发挥自然优势搞好种养殖产业强村经济之路。一是积极支持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协调土地等为其做好80亩桂花、200亩红豆杉、150亩经果林及80亩香樟树的种植及野猪、肉牛等养殖项目的实施及蒙古包基地等的建设,使项目早日完工建设,促进村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二是在市民宗委驻村工作队的扶助下,对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进行安装到户;同时,在驻村工作队的资金资助下,动员村民完成700亩的玉米种植和500亩的绿肥种植;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四是结合实际统筹组织规范全村300亩柑橘、80亩李树及50亩杨梅的管理和改良种植,同时动员村民做好拟定于10月引进的300亩核桃种植。五是完成投资12万元建设的红艳组到树垮组1.5米宽的连组路。力求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五)抓服务,强素质。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党员带头成立"农技协会",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二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在党员中广泛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温暖"活动,组建"为民服务队",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培训农业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三是结对帮扶,架起党群连心桥。实行"党员包户",以"双培双带" 培养一批致富能手,并将其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六)、淳民风、促发展。依托红艳村布依族少数民族特有的"六月六"飞歌节的淳朴民俗,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组建专门的宣传队伍,大力宣传各种惠农利民政策,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同时,将布依族少数民族的特有民俗进行大力宣传,对广大村民进行民风淳朴教育,对特有的民俗进行保护,以"特有"的民俗风情提升自己的宣传影响力,大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党建设示范点的打造"卓有成效、亮点突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决定20xx年对红艳村党建示范点划拨50000元资金进行打造。其余资金可由村采取上级补助一点、村组自筹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党员奉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将示范点打造好。11月底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将预算、支出等上报乡党委进行资金督查,同时上报党建示范打造的经验报告,由乡党委组织对其打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30日)

1、成立创建工作组

组 长:李玉龙(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郭国富(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兴远(乡人大主席)

成 员:

刘明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登卫(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漆 林(县财政局茶店分局负责人)

龚文果(沙桂管理中心主任兼红艳村包村干部)

王良志(党政办负责人)

严玉梅(组织员)

黄 艳(宣传办负责人)

红艳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2、召开创建党建示范点动员大会

3、制订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30日)

1、7月底前,按照要求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将其完成情况纳入乡督察督办考核;

2、全年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8月底,对示范点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

4、全年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1名以上,并做到各项记录完整准确;

5、大力招商引资,制订计划,全力协助休闲旅游度假村的建设,确保在建设中不因群众阻工等延误项目建设进度;5月上旬完成全村700亩玉米种植;11月底前,积极协调将龙家院组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协调资金,发动群众,将红艳组至树垮组1.5米的连组路进行100%硬化;规划种植好全村新栽种的300亩核桃苗种植项目。

6、11月25日前,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制定检查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

对党建示范点的打造进行检查验收。12月10日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对示范点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建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再由乡党委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上报。检查验收后对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将好的经验以文件方式下文推广至全乡,并不断总结提升。对验收不通过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完善,责令限期整改。

第2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领导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找准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科学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目标要求

1、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加强。两委班子团结,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滤布 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无重大社会治安和群体上访事件。

2、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民自治机制良性运转。

3、党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

4、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方法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抓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典型创建工作。

2、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①、建立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镇党委每月定期召开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析会,总结前期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下一阶段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的重点。②、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创建单位责任人、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③、建立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考核的项目之中,实行半年一小考,年终一大考。④、建立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搭建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随时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当时解答和解决不了的,进一步了解情况,逐步进行解决。

3、狠抓重点工作。一是抓村级班子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调查全镇各村班子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对班子战斗力强的村,镇党委,对其实行"促"的办法,提出更高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定期听取村支部书记的汇报,促使先进村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举措,先进更先进。对班子稳定、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但业绩一般的村,镇党委对其"推"一把,包片领导定期与村干部谈话,在工作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步增强村干部的争先意识,提高他们抓大事、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存在问题较多,村内不稳定的村,镇党委对其"拉"一把,下派专门工作组驻村解决问题,全程指导村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倾斜,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外出参观、压滤机滤布 定期谈话等多种形式,帮助村干部提高素质,对于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二是抓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依托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依法监督村干部工作的能力。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农村工作的实践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步骤的进行。三是狠抓村民自治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管理办法》等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各类事务管理,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易懂,让群众放心、开心和舒心。四是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农户"、"好婆婆、好媳妇"等"十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群众遵纪守法,关心村务,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从而带动村风、民风的明显改善,使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第3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前头"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新规律,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构建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思路,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局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

三、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类別及目标要求

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要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示范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谋划安排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局属党组织建设,做到党组(党委)重视、领导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今年全市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1、创新基层党属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有科学的实施计划,有适合活动载体要求的工作措施。通过创新载体、开展活动,有力推动工作,有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示范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科学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实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示范点: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积极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具体抓、机关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与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示范点:按照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四级联动、携手共建"和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形象,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创建示范种类。第一类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每个单位都要进行,机关党委、总支单位还要在其所属基层党组织中选点进行。根据自身单位情况而定。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6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实施(6月-10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打造,强力进行推进。机关党委将对各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12月底总结推广:各示范点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党委将向市直工委择优确定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在局系统党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到示范点观摩学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扩大活动成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重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2、机关党委根据市直工委直字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科技信息中心党支部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未推荐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局属党组织为局属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

3、经选定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和局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党组织都要按照市直工委直字『』8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党建示范点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切忌搞形式主义。党建工作要有创新,讲求实效,勇于创新、工作成效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的素质能力、是否有利于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4、局机关党委将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单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有效整合单位力量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工作创新。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形成若干个值得学习借鉴、有推广意义的各类示范点。局机关党委将加大对活动的指导力度,全程跟踪督导,推动活动落实。

第4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共乐亭县委组织部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及《20xx年乐亭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集中争创总体安排》、《乐亭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和争创"五个好"活动的深入开展,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五):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

午后阳光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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