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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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第一篇_2016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范文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启用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厅下发了2016年版本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七月份受理的案件中全部使用新文书。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近年来,我局的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在市、县政府部门检查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卷宗。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范文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在上级领导关心支持和同事们的密切配合下,我的各方面工作成绩斐然。现将今年以来我个人的执法工作以及相关情况简要的小结如下:

一、政治素质逐步提升。切实提高科学发展观的应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法的理念。认真学习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文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打铁还须自身硬,今年以来,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文明执法和做好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语言方面:不断提高表达能力,力求规范、准确;文字方面: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水平,不出现语言混乱,甚至词不达意等问题,力求行文流畅、严谨、规范;应用能力方面:法律、法规等条文理解到位,适用准确。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在这一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范文三: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代表"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职,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为目标,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市场行政执法行为,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到了恪守立身之本,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提高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将依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中。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确定了由行政首长董志松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吴亚芬副局长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明确的依法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健全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年来单位学法4次,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执法人员执行学法制度认真严格,经常加强各类法制知识的学习,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参加法制培训。专门选派人员分别参加由省经贸局、省粮食局、市贸易局、粮食局组织的法制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做好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执法依据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工作,并及时办理执法证年审换证工作,奠定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今年我局选派了2名年轻干部参加了省里的粮食专业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培训,并均顺利通过了执法证考试。

二、决策机制科学,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企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坚决做到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会上坚持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二是班子成员带头遵章守制。局领导班子一班人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等重大决策,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把执政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今年来,局党组组织了4次法律和党章的理论学习,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省委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认真彻底,工作成效明显。三是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完善。坚持做到党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党内情况及时反映、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前坚持征求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同时,我局专门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注重部门行风,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今年,我局切实做到了保障公民权益,规范行政性文件,行政执法按照行政许可进行,对每个案件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社会反响较好。

一是依法紧抓食品安全工作。截止今年11月底,我局市场发展中心共出动执法车辆执法检查455次,参加执法2266人次,牵头联合检查2次,共查处违规案件6件(书面警告),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查扣私屠滥宰猪肉520公斤,销毁不合格肉品30公斤,上缴财政没收违法所得款130元,有效地净化了肉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1、依法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对私屠滥宰高发地段进行不定期巡查,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私宰窝点村及其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私屠专业户进行逐一登记、重点监控。今年共精心突击执法督查4次,共端掉私宰窝点2个,取缔了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稽查队还采取蹲点守候的办法,加强监控;在我市创卫期间,更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依法查处肉食品市场未经检疫检验白条肉。我们始终坚持从源头治理,要求各市场对进场交易猪肉实行准入登记和台账制度。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天早上7点钟前对我市各个集贸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白天不定时地进行抽查;不定期地对市中小屠宰场、太平洋以及大型超市等肉品集中的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白板肉现象,及时查找原因并堵塞漏洞,全力保障我市品市场的食品安全。

3、依法查处集体伙食单位。集体伙食单位是我市生猪屠宰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学校、宾馆饭店以及规模较大的公司、工厂食堂等单位,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认识不高,对稽查工作不配合。针对这一现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协调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并公开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绝不搞以罚代管。

二是依法开展"十小"行业美容美发整治工作。联合卫生局和属地街道镇工贸办,对美容美发店的消毒设施及规范化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卫生局,对不规范经营、不符合要求的店进行限期整治或作出行政处罚,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健康运行。

三是依法行政审批规范。我局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成员单位之一,按照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依法、高效、便民"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在工作中坚持狠抓基础建设、夯实薄弱环节、提升服务水平,进而做到制度标准化、办事快速化、服务人性化,充分展现了我局纪律严明、办事严谨、态度热情的工作风貌,获得一致好评。目前,我局纳入中心综合窗口受理项目共10项,其中许可项目7项、非许可项目3项。截止目前共受理办结78件,其中许可项目19件、非许可项目59件。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已连续三年考评分列全市第一。

四、部门信息公开,行政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

我局积极推行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载体平台,专门设立贸易局(粮食局)信息网站,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信息,进一步完善法制信息平台。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改造政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配合新闻媒体报道、采访等工作。今年来,我局未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通报或被新联媒体曝光的现象。

同时,作为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对于行政性文件的出台能够做好规定程序的制定、发布、备案等工作,今年,我局出台的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考核办法、启动柴油供应应急机制、粮食收购价格规定等文件,全部都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部门协商联合或市政府协调同意后出台的。同时及时、认真地做好了上级部门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以加强普法学习为桥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狠抓全局法制工作,切实做好了依法行政执法工作,有力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范文四: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我局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安监队伍的目标,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有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局里制定了安监执法人员培训和学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了学习考勤制度,要求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对照工作实际,利用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现身说法,帮助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月份,根6据市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持证执法知识培训班,全局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各行政执法人员将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

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法制意识

一是今年六月份在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之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库尔勒"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业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市直部门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在单位门前、城市主要街道悬挂有关安全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横幅54条,张贴宣传标语160多张。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播发和宣传各乡镇、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月16日组织公安交警、6消防、建设、教育、卫生、电力、中小企业局、交通局等十几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人员密集的人民广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法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精心制作宣传展板30多块,装扮宣传车15辆,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设臵了咨询台开展咨询服务,集中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安全,基本防火常识,道路交通法规,建筑施工安全和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等法律法规。市政府主管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促进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等媒体宣传活动,止目前已先后各类报刊刊登安全信息稿件三十多篇。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等行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三、健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科、非煤矿山科、煤矿监察科、危化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的集体研究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由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并对检查结果及下发的各类监察执法文书进行总结通报,统一归档处理。同时办公室还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和专业法规资料购买配发;各执法科室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普及;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案件的审批;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或十分复杂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核审批,并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及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与全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局与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四、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我们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分别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监员责任追究制度、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年初修订与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监管人员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两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煤矿建立健全了从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管理部门、区队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岗位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专项检查整治中,我们按照一井一证,一套生产系统,一套管理人员的要求,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元至六月,对煤矿共计安全检查25次,其中下井检查8次,出动人员10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8份,共计检查出安全隐患118条,整改安全隐患118条,整改率100%。对非煤矿山检查2、加强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元至六月份,由我局牵头,协调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开展危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90多户/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90多份,查处隐患180多处,当场责令整改120处,消除了不安全隐患。4、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元至六月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我局对全县城乡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整改安全隐患96处,杜绝了建筑施工企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5、其它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至目前,全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我局的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分组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点、液化气站、建筑企业、大型饭店、市场、宾馆、网吧、学校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共检查512个单位/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530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870处,当场责令整改770处,下发责令改正书328份,下发复查意见书181份,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22份,立案查处9起,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惩处,有效预防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执政为民的意识比较淡薄,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不到位,作风不细致;二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尚未完全掌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把握不准;三是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操作流程过于简单化。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依法行政的行动上,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诉讼能力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3、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我们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以减少和避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要强化责任制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责任人考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把执法人员工作的好坏与对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二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与监督员交流与沟通,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5、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户不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严管重罚,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

范文五: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还道于民"。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3、"五水共治"联动化。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16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范文六: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南河乡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为原则,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制约机制为手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南河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工作的领导,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韩小冰同志为组长,李文钟、李国玉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及有关行政人员为成员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属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南河乡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将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乡属各单位,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完不成目标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乡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4月份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二是按照我乡制定的培训计划,于3月26日和4月22日分别邀请县检察院执法人员和县司法局、法制局有关人员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对全乡55名行政执法人员作了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有犯罪种类、预防犯罪、人民调解等法律知识。今后还要继续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我乡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乡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矛盾纠纷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确认执法人员身份权利,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做到了程序合法;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认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我乡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登记,达到了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规范了我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我乡依法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我乡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学习;二是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刚刚起步,还必须抓紧落实;三是内部制约制度也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使之可操作性更强。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我乡要以创建示范乡镇为契机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在上级法制部门的关心、指导、帮助下,使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第二篇_2015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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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袁xx,男,1974年3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330x13,系xx市xx县城关办事处人。联系地址:xx县城关xx路财政大楼1105室。联系电话:1350x25。

被申请人: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第33102x488142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25日11时43分,申请人袁xx去xx小学接小孩,由于xx路xx小学路段及附近xx东路、xx路均无停车位,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的情况下申请人只好选择路边临时等候,期间车未熄火,申请人一直在车上,11时45分,申请出车去接小孩,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被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协警以“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由拍照贴单,11时46分申请人返回车上时,该协警正准备离开,申请人向其提出特殊地段、临时停靠、人未离开现场、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申辩意见,并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该协警表示《违法停车告知单》填开后无法收回作废,其只管拍照贴单,不负责解释,不接受申辩,要求申请人到市区中队接受处理。2015年9月13日上午9时,申请人到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窗口接受处罚,提出特殊地段、临时停靠、人未离开现场、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申辩意见,并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该窗口经办人表示只负责打罚单,不接受申辩、不负责说明,要申请人去找领导,申请人到市区中队几经周折找到值班领导,向其说明情况,并提出特殊地段、人未离开现场且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短暂停靠车辆,不应该处以150元罚款,该指导员表示只要拍照时停在禁停路段,司机不在车上就要处以150无罚款,不接受陈述申辩。申请人又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该领导随即打了多个电话询问,都未得到明确答复,申请人等了十多分钟,再次要求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便教育本人,减少再次违法,该领导恼羞成怒,放话说:“才9点多钟就来办公室要求民警说明理由,难道都由你啊?又不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你不服去告好了!”申请人无奈,只好到窗口接受处罚,窗口女性经办人要求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提出应由交通警察出示执法证件并先签字,被告知经办人无执法证件,要求申请人先签字,交通警察签字先空着。因为车辆9月底要年审和办理保险,且已有五次违法停车,长假临近,外出可能被扣车影响行程,申请人无奈,只好先签字取得《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到银行交纳了罚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33102xx488142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存在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违法事实不清、违法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处罚程序违法、明显不当等严重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一、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处罚决定书上盖的是该中队队长朱骏(男性)的章,但事实上从贴单到作出处罚决定均由协警实施,朱队长均未在场,在申请人要求有关执法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时,对方未能向申请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认定违法事实不清。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被处罚人于2015年7月25日11时46分,在xx路路段实施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表述不清:一是违法时间不清,停放是一种持续状态,应表述为一个时间段而不是一个时间点;二是违法地点不清,xx路路段很长,横穿整个xx城区,有禁停路段也有允许停车路段。

三、认定违法事实错误。申请人只是临时短暂停车、人未离开现场、随时可以驶离且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并非“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对停放车辆和临时停车作出了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均未对停放和临时停车的涵义作出规定,根据通常理解,应以时间长短以及驾驶人对车的掌控状态来区分,人在现场可以随时驶离的短时间停车应为临时停车。

四、主要证据不足。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只有2015年7月25日11时46分申请人车辆停在xx小学路段的证据,这一证据只能说明相机快门打开不到一秒内车辆的状态,不能真实反映事实,车辆违法停放是一持续状态,应当用某一时间段的视频来证明,至少应当拍照二次以说明某一时间段的停放状态,第一次拍照时通知立即驶离,第二次拍照实施处罚。

五、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有三: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被申请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申请人作出处罚错误,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所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出细化规定,其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受处罚,根据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违法停车或违法临时停车行为实施处罚需要二个前提,即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现场”包括在车上但不仅限于在车上,而“影响”的涵义也明显大于“妨碍”,本案中申请人在现场且未拒绝立即驶离,也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故不应处罚;二是适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时应一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不能直接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处罚决定;三是本案能够确定驾驶人,且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作出处罚决定。

六、处罚程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上述规定,按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场作出,本案中违法行为发生在2015年7月25日,违法地点是xx小学路段,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9月13日,地点在城区中队窗口,明显不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适用一般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被申请人既未立案,也未由二名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制作询问笔录,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进行审查,未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且拒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七、处罚决定明显不当。就算申请人的行为构成违法应受处罚,但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也明显不当,理由有二,一是被申请人执法目的不明。xx路xx小学路段地处xx商业中心,县政府、xx小学、玉城中学、城关一中、xx商城、中心菜市场均在附近,而附近的xx路、珠城东路、玉兴路均未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设置相配套的停车位(库)或停车场,交警部门大部分警力用于抄罚单,未着力维护重要路段现场秩序,处罚未与教育相结合,未考虑是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后果轻重作出处罚决定,有为罚款而罚款之嫌,偏离了交通行政处罚教育违法者、维护交通法律秩序的本意;二是处罚倚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法停放和临时停车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临时停车行为情节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无明显从重情节,结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应处以50元罚款,不应处以150元罚款;三是执法随意性大、处罚显失公正,从横向和纵向来比较,都未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从横向来看,11时46分是xx小学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接送孩子的人很多,大多未受处罚,据小道消息,特定路段在特定时间可以不处罚,对申请人予以处罚显失公正,从纵向来看,近五年申请人在同一时间段同一路段几乎每天开车接送小孩四次,总次数几千次,只受到不到十次处罚,说明执法随意性很大。

申请人也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支持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秩序,充分理解交警部门执的辛苦和不易,也缺少时间和精力为了几百元罚款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但为了督促交管部门端正执法目的、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唯有提起行政复议。

综上,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3310x8142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15年10月16日

附:1、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2、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罚款收据复印件。1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第三篇_2015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1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冷水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冷水江的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冷水江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做到上墙、上网络、下农村、下社区。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

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2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法治丽水"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已任,以更加积极有为地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以"建制度,抓队伍",促使司法行政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现就做好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制定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则,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紧紧围绕"首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加强对县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注重对基础考核、日常管理等执法源头的监督检查,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根据《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细则,认真核对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工作,并作为各县、市司法局的依法行政考核分纳入综合考评成绩;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的意识,切实履行报备职责,增加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涉密外,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创新复议审理方式,依法探索办案新机制、新方法,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和解等手段办案,积极稳妥地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抓住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不仅对违法、不当行为要及时纠正,而且对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剖析,及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抓学习,促提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要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实务交流、案卷评查、层级监督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的执法水平,注重加强行政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参加省厅和市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加大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执业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业教育,切实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治宣传月、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专项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栏、专题讲座、法制征文、法律知识竞赛、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积极营造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和权限,坚持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不好的,或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时被扣分的部门,其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我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局法制处于12月初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州党委、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5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和州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州局党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杜绝违法设定减免税、税收行政强制、行政审批等内容的文件出台。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文件解读与规范性文件"三同步"原则。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定期清理工作,及时纠正未经法规部门审核出台的文件,及时清理并公布作废文件目录。

(二)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按照"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对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减免税集体审批等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在重大决策事实过程中,实行督查与督办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执法督察工作,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工作,根据执法督察情况制定整改建议书,督促基层单位扎实整改,通过执法督察促进税收执法管理行为的全面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学习贯彻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审批项目自查清理工作,积极上报清理结果,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区局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开展处罚案件预先审核,对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及时提交审委会集体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适时开展案件预审和规范案卷专项检查,抽查基层单位案卷,并详细通报预审和案卷中的问题。

(五)依法妥善处理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复议申请,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争议,尽可能地将争议解决在税务机关内部。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熟悉法律的特点,从法律的角度协助处理每一涉法信访案件,确保涉法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六)深化内部法制教育培训。有重点地举办法制培训班,内容包括行政强制法、征管环节执法风险防范、稽查环节执法风险防范、税收政策解读等。组织集体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讨论、解决具体工作中疑惑,增强学习效果,实现共同提高,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培训。

(七)着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区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州政府绩效考核中依法行政考核的相关内容,结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努力探索依法行政考核与综合考核的衔接和统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依法行政汇报会,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九)深入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之间、征纳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机制。完善税务公开制度,提高税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纳税人对地税信息的需求。要严格程序和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纳税人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税务信息,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十)加强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规则》,加大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要深入推行税收兼职法制员制度,参与指导基层局税收兼职法制员制度工作,形成事前、事中的执法监督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全局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制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处室要认真履责,扎扎实实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到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牵涉的部门和环节较多,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牵头、协调、服务工作职能,其他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和制度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也为顺利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4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x年是我县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之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思路,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结合税收工作,现制定提出以下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推进开放式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监督,确保依法治税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努力形成国税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工作局面,为实施"以湖兴县、蝶变淳安"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监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保障。逐步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法治"理念,分解到税收执法工作各环节,以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形成尊崇法律的良好氛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的能力,提高税收法制建设水平。

(二)强化法制宣传。建立领导带头学法、中心理论组集中学法制度;健全网络学法园地,抓实干部网上学法;结合税法宣传月、纳税服务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三)完善税收执法体制机制,促进税务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公开办税;按省市局税务工作规程、操作手册确定的税务事项、办税程序,明确和细化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步骤,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贯彻省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四)加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形成依法、科学、民主的税收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跟踪反馈,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决策监督、推进决策落实、实施绩效评估,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淳国税政〔2015〕83号)贯彻落实,从制定程序、备案管理、绩效评估、文件整合和清理多方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工作。

(六)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强化对实体法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1.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行政执法考核及疑点信息核查。对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执法信息及时调查核实,按过错行为情节轻重,进行申辩调整和过错追究。

2.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推进风险预防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完成内控机制建设,增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

3.加大总局、省市局执法督察整改追责力度;落实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督促职能科室完善制度、优化管理。

(七)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机构。贯彻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省局《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构建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税务争议解决机制,畅通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争议。

(八)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开展创建活动,同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加大涉税舆论引导力。深入宣传国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等工作举措和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构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和谐的征纳关系。

2.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是整体评价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规范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科室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税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照考核指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对照我局依法行政考核要求,做好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的规划、计划落实,资料报送相关工作,结合我局税务工作,做好备考档案的整理归集。各责任科室每半年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成效、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第四篇_2015惩防体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推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水利实际。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水利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水利行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勇于创新,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局党组(各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党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

(2)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现象。

(3)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和"七个不准",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2.加强面向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4)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有效整合我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资源,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思想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办好反腐倡廉工作专栏、专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家庭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为推进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

(三)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和考察工作,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要抓住市政府目前开展的"阳光政府"工程建设的契机,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2.推进计划财务制度改革

(3)在我局已制定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局内专项经费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强化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加强水利项目规划制度建设,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骨干水源、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城市供水、工业用水等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办法。

3.推进水利建设与水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5)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

(6)按照水利部对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以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为重点,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导机制。加强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切实保障水管改革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着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7)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水权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规范健全水权转让制度,规范转让程序,完善转让办法。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建设。

(8)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9)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4.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0)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1)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落实对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和水利部治水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治水思路的监督。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正确思路、有效方法和实际行动。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4)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

(5)加强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各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6)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按照《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

2.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7)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组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8)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水利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9)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10)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检查。重点稽察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影响重大的民生水利建设项目,集中力量对重点防洪工程、农牧区安全饮水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的稽察和专项调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行政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质量、安全工作的预控管理。

(11)加强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投资项目的进度、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积极落实配套投资,保证投资计划的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12)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3)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水利工作的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14)支持和保证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成果,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15)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1)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2)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3)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深化水费征收等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2.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入手,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水利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扩大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范围,整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水利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3)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4)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5)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将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2015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里《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调研。各二级单位要在组织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于11月底前上报驻局纪检组。

(二)2015年,各二级单位根据制订的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视轻重缓急和客观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完善惩防体系的体制机制,深化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2015年,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水利政风行风,加大工作总结交流力度,重点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四)2015年,在前3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在提高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对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逐步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初步建成适应水利发展要求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五)2015年,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巩固结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起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在《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重要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形成书面总结。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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