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办公厅赵壮天]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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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一):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

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第三条 严把入口,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着重考察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防止降低标准和曲解标准;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杜绝突击发展党员,严防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根据发展

党员计划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

(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着重把握好以下方面: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一律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但乡(镇、街道)党(工)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临时党组织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四)加强发展党员的计划调控。县级以上党(工)委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调控目标落实到位。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稳步提高发展工人党员比例,努力解决基层党员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五)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不按时限要求审批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第四条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使每一名党员都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听党指挥、对党忠诚,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

第五条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乡(镇、街道)设党委或者党工委,行政村(社区)设党总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居)民小组可设党支部。

其他基层单位从便于管理和开展活动出发,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定期对党员组织隶属关系进行排查,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之中,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对在接转组织关系中推诿扯皮或者无故拒接拒转组织关系的,严肃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条 突出党性和道德教育,从严教育党员。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整合各种资源,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不懈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党性党【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

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七条 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积极推行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日、活动日等,定期组织党内活动,增强党员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

防止和避免党内活动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建立党员参加党内活动情况登记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情况,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

第八条 严格党费收缴纪律,增强党员意识。党员应当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因生病或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者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党支部要明确专人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并如实登记,每年在党员大会上至少向全体党员通报1次党费收缴情况。对不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督促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第九条 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信息库、党内统计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在党员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党支部要将其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改进拓宽党内统计项目和方式,在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统计的基础上,着重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教育培训、岗位变动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进行登记和统计,掌握动态情况。

第十条 改进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

(一)对农村流动党员,要落实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掌握了解外出流动党员情况,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加强对流出党员的跟踪服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在流出党员相对集中地建立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管理范围,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流动党员的管理责任。

(二)对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

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者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二):2015年“三会一课”党员培训考试答案

党员考试题一【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三):2016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四):2016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为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巢湖市烔炀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严格程序,保证质量。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二是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提高会议效率,每次会议都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提高会议和党课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创新活动方式,总体把握“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远教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施,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党建专题片,加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党员的奉献意识,实现了“三会一课”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的目的。二是结合农业生产。把“三会一课”制度与日常生产生活统筹安排、有机结合。在农忙时节,邀请有关农业技术专家、农村种养殖能手等介绍推广成功经验,为广大党员树榜样、立标杆。同时一改过去单一的授课方式,采取党员上台讲、座谈讨论、以会代学、以赛代学等方式,不断增进学习效果。三是结合“双培双带”工程。党组织联系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让致富能力强的党员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子,带动党员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和实用技术,树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吸引力。

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在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的“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出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奖励监督制度。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到年终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中。同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党员之间的监督,把开展“三会一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一条重要标准,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监督。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严格党内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市党员都要服从所在党小组和党支部的安排,坚持参加“三会一课”,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党课的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支部建设及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讨论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3##、党小组会议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员大会有关决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征求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4##、党课

党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授课一次。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或优秀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校的讲师授课。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结合时事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党(工)委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党(工)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支部,督促和指导开展“三会一课”。各党(工)委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是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切实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党(工)委要超前谋划,摸清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并分类建立基层党组织台账和党员花名册(分别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流动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定期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制定好工作计划,记录好支部会议召开情况,填写“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写实登记表(见附件2)。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前要充分准备、明确主题、措施到位;召开时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等,参会人员要亲自签名,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化、常态化开展。

(三)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因故确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三会一课”上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1次“三会一课”,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2次“三会一课”。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市委组织部已将各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召开“三会一课”的情况列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全市各党(工)委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基层党支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每半年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落实好的支部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支部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每季度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于调阅后10日内将调阅结果汇总上报至组织部组织二科。

(五)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各党(工)委、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三会一课”的主题与党员活动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完善“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努力做到“时间制度化、内容具体化、形势多样化”,着力增强“三会一课”的效果,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的规定》

2分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写实登记表

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7日

附件1: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的

规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要坚持和运用好党的建设“四个重要法宝”要求,为了严格党内生活,现就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市、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等,都要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确保按时参加。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三会一课”,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加1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

第六条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及时通知会议时间,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联络工作。

第七条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台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写实登记,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

第八条各级党委要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法,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九条各级党工委每年要对党员组织关系所属的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第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揽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跟进指导,严格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3]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为严格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基层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对农提帮扶村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共有个省级农提帮扶村,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1次,支部委员会57次,党小组会议102次,上党课20次。二是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提高会议效率,每次会议都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提高会议和党课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一是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加快美化、绿化、亮化的工作进程,并把工作中遇到

的瓶颈制约,通过研讨,着力破解。二是结合本村特色,开展特色活动。三是结合人才培育,制定发展规划。村干部多次深入群众走访,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计划。并加强对农村优秀青年带头人进行培训,制定科学完整的考察措施。9个省级农提帮扶村根据自身特点,均制定了本村的发展规划。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为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我县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个农提帮扶村都制定出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并明确各级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在平时的督导检查中,县委组织部直接到村,通过现场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查看会议影像资料,走访党员群众,与“两委”干部座谈等形式,现场打分。在年度考核时,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考核中的比重,对“三会一课”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组织,采取及时通报和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等措施,促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五):2016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

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 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2]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3]

汉阴县针对当前存在的“三会一课”执行不规范、吸引力不强、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夯实责任、改进形式、健全机制,促进“三会一课”落实实现规范化、实效化、常态化。

夯实责任,促进规范化。一是强化责任。制定《汉阴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党课每年4次以上;将“三会一课”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建立县委牵头抓总、党委书记负总责、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培训。将“三会一课”列为党务工作者和村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运用和引领能力。三是明确目标。紧扣党的自身建设和中心工作,将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三会一课”目标任务。四是领导带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宣讲上级重大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会议题、落实支部决议、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改进形式,促进实效化。一是延伸范围。把“三会一课”与“城乡统筹、三联共建”活动相结合,开展机关党员与所联村党员“组织生活共过”活动,帮助贫困党员理思路、解难题、帮发展。二是创新内容。支委会中开展“见习党支部书记、民-主议事日、交流研讨会”等活动;党员大会中开展“政策宣传日、知识竞赛、党员实事承诺、党务公开等活动;党小组会中开展“党员交心日、学习交流会、作用发挥展示会”等活动;党课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产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灵活方式。采取党员轮流讲、现场观摩、交流讨论、以会代学、以问代学等方式,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健全机制,促进常态化。一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建立县、镇(部门)逐级考核督导机制,划分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5大类型,定期对各支部制度落实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建立党员监督约束机制。把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之间相互监督。对连读1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所在党委书记负责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如连续超过6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严肃性。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对制度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对制度落实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组织,及时通报,并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限期整改,促进制度落实取得实效。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4]

区属各单位党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区直机关实际,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后备干部的培养,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3)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应至少上一次党课,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三、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在工作中,既要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进行全局的思考和运筹,又要尊重具体环节,精心抓好每项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2、创新形式,保证质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要把支部党员大会与党员活动日制度(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创建学习党组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3、健全考评,加强督查。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不准以领导班子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代替“三会一课”制度。区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党支部(总支)“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上报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六):2016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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