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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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组织部门,必须要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更新选人用人观念,运用科学发展观的选人用人标准和理念管理、考核、考察干部,建立一支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制,严格程序,为选准用好干部奠定基础。在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推荐、考察、酝酿实施细则、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市委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干部办法、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制定出台了阜康市《乡镇党政正职、市直基层党(工)委、市属党政群部门及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考核办法》、《干部履行职责评价标准》等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干部实绩考评机制,综合透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把干部的实绩考准考实,使考核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全面,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严格程序,把好“三关”,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保证。一是把好推荐关。实行空岗推荐制,将岗位空缺作为进入推荐提名程序的前提条件,明确推荐提名的参与范围,明确推荐提名的类别层次。二是把好考察关。在考察中有针对性地把服务对象扩大到测评和谈话范围,坚持 “两次预告”、“两次征求纪委、检察”和任前党风廉政建设培训考试的做法,考察中注重听取知情人和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三是把好决定关。采用常委会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表决干部任用和全委会表决干部任免办法。在研究干部任用过程中坚持做到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三)创新机制,科学考核,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11个法规性文件,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推行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制度,机关单位逐级上报公务员考录计划,

事业单位出现编制空额需补充人员的,坚持优化结构和工作需要的原则,严格推行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用严密的程序和不断完善的聘后管理保证公招的力度和透明化。继续加强年轻后备干部荐、学、管、用工作力度,建立了“四推、一审、一定”选拔后备干部工作机制,采用上派、下挂、外派等方式,把他们安排到合适岗位压担子锻炼,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开拓精神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走了上领导岗位。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为选准用好干部做好保障。坚持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相互协调、彼此配合、信息畅通、优势互补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化建设,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适时对干部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宣传,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改革和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有效制约“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把人事任免、财经收支、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等一些难点问题。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一是扩大民主测评的范围,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一要扩大参与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在干部评价中大胆探索,尝试把干部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纳入民主测评范围。改革民主测评的方式。着力在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上下功夫,使群众了解干部,明确要测评什么样的干部,保障群众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认真分析和运用民主测评结果。建立健全民主测

评结果分析制度,把得票情况同干部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监督部门反馈的信息相对照,进行分析印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多方面听取意见,全方位进行酝酿。酝酿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环节,具有沟通思想、听取意见、统一认识、选择最佳人选的重要作用。因此,在经过大范围民主推荐确定提名建议人选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取得基本共识。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成员,要专门征求意见,保证初始提名人选的公信度。三是不断改进考察方式,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全面实行差额考察,体现党员群众的选择权,努力解决过去等额考察中存在的考察面窄、党员群众的选择权难以落实的问题。要切实深入群众,不仅要接触考察对象的工作圈,而且必须要接触考察对象的社交圈和生活圈。建立考察情况反馈制度。对考察的情况,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认可度偏低的考察对象要正确对待,注重培养,保证其不断进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制度。规范初始提的内容内容。明确提名主体、程序、条件。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提交书面材料,介绍被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提名理由,申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等。提名主体在提名过程中,不准通过授意和暗示推荐提名人选,不准在提名中弄虚作假,不准搞临时动议提名,不准直接或间接提名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等与本人有关法定回避关系的人员。二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任办法,努力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引入选人用竞争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要不断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程序、范围和方式方法,科学设置选拔岗位的资格、条件,合理地确定笔试、面试考核的权重,降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成本,努力避免高分低能的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干部差额考察、差额提名、差额表决机制。三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定量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民主测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不同档次标准分值,实行定量考核,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可以量化的指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考核评价内容重新进行设计,

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专门考评机构,对考察对象任期内取得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价意见,增强考察评价主体的权威性,确保考评结合准确性。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班子内部的监督。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干部议事规则,研究讨论干部任用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断改进、完善否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或“跟风跑”。二是市人大、政协要切实加强监督。继续执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研究干部人事的常委会,参加讨论,发表意见,强化监督。三是强化社会团体、舆论机构、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舆论机构和人民群众在监督过程中的广泛、及时、客观的优势,提高社会整体监督的效应。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聘请一批党性强、原则性强、公道正派的干部作为监督员,定期轮换,了解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问题和偏差,及时予以纠正。四是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干部监督工作体系。积极整合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协调,纪检、监察、检察、政法、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我为河北发展献一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拓宽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促进河北科学快速发展的事业中来。

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干部的德放在

首要位置,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证。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二是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

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活力,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三是要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

谐能力。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战略思想,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

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注重多岗位锻炼干部,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实效,更好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四是要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

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也是河北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有力保障。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切实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扎实抓好后备

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五是要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

爱护相结合。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基层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闫纲明 罗鹏飞)

联系电话:5216084

中共张北县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28日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三):201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

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

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2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5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5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5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5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5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5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4篇: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5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5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第5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痊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办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汽船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研究制度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

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他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病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给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瓜的投资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所属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人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责人选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体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宣判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本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半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示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调协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风,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管理。

22、改革事来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按业绩定酬的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制度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搞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给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塥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求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英改革措施,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各级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英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四):2016磷矿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四川省xx磷矿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的引进、培养、选任、激励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经过几年的工作,四川省xx磷矿逐步建成一支由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组成的企业人才队伍,并已具有一定规模,门类比较齐全,企业人才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整体素质有一定提高,实力有所增强,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我矿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管理人才队伍构成及基本情况

xx磷矿现有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人员51名,党员干部44人。其中高层管理人员8人,中层管理人员43人;具备本科学历15人,大专学历22人,中专中技学历7人,高中及以下学历7人。

2.我矿在选拔、激励、使用、培育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做法

矿党委一贯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领导能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大了各级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带头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力度,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矿党委特别注重加强矿级和二级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在学习方式和时间上结合企业的生产工作实际,力求通过学习,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信心,提高班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全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我们的(成功网 )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中心组的学习制度,牢记"两个务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按照新"四好"班子建设的要求,努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大局,能为职工谋利益,职工信得过的战斗集体。三是抓好矿班子及二级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思想建设历来是我矿党建组织工作的重点,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全会精神和《党章》规定,发挥好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双学"活动作为全矿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坚持了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重点解决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增强领导班子在基层干部职工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四是坚持了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和考核中层干部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为了深化我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发展,我矿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注重选拔使用年青干部,着力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力度,矿党委根据企业实际,于2016年重新制定下发了《中层干部任免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任用干部的权限、原则、条件、资格、年龄以及任免程序和要求等,并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了《办法》。矿党委根据《办法》精神,要求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干部任用程序,抓好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程序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并继续加大干部公推直选和公开竞聘的力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方式综合考察竞岗者的综合素质,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杜绝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先后在化工厂、矿业公司公开选聘了厂长助理和公司经理助理,通过锻炼培养,有5名同志走上了干部管理岗位。2016年在全矿公选了5名中层领导干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优秀的青年管理人员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2016年10月,首次在二级基层党组织中公推直选了二名车间支部书记;2016年有3名基层管理人员分别通过公推直选和公开竞聘的方式,走上了领导干部工作岗位;2016年,有2名管理人员和一名分配来矿不久的大学生,按公选程序走上领导岗位;今年4月又有一名生产一线从事队科管理的青年干部经公推直选担任了公司经理助理一职。近年来,我矿任用的中层干部90%以上采取公推直选和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他们均能出色地胜任岗位工作,得到了职工的好评,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透明度,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打造了优秀职工脱颖而出的平台,营造了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与此同时,我矿针对不同类别的管理人员,通过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工商管理、适应性短期、学历学位教育等的培训,积极做好干部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在广泛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相继对部分队科级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了补缺调整,同时按照干部"四好"要求和德才兼备原则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民意调查,及时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

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xx磷矿现有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才232人,按职称级别分: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67人,初级职称155人;按专业类别分:政工类33人,工程类123人,卫生类13人,教育类6人,经济类42人,统计类9人,档案类6人。

我矿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及市场形势变化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亏损严重,内外债务沉重,职工收入偏低,一度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加之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工作条件艰险,生活艰苦,效益较差,待遇较低,因而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人才的外流,从而造成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流失,从1997年至2016年,未引进一名大中专毕业生,而从1993年起至今,流失的各类专业人员就达211人。人才资源的这种现状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1999年,我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后,企业内部进行了用工、分配制度的一些改革,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职工队伍基本稳定;针对企业现状,对用人、育人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2016年分别制定了"关于对职工自学成才和岗位成才的奖励办法"、"关于提高地、测、采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分配方案",对地、测、采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等级,实行模拟年薪制,为他们营造了较好的环境,较好地调动了人才积极性。从2016年至今,先后吸收大中专毕业生57人,充实了技术和管理岗位,通过一段时间培养锻炼,绝大部分学生从熟悉了解企业,慢慢地将自己融入于企业这个大家庭之中,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于实际之中,在各自的岗位上施展才能。同时,根据企业的需要,与部分大中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培养与定向就业协议》,有效地引进配置人才资源。

为了让专业技术人员更加专业,我矿针对不同专业的人员进行不同的培训。通过实施技术岗位培训,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各层次技术人员参加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活动和技能比武,激发其工作热情;根据不同技术岗位要求,组织不同岗位技术人员参加对口业务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对刚到企业的新来人员坚持进行总矿、二级单位、车间(或班组)的安全三级培训和综合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组织架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帮助其尽快融入企业和适应岗位工作。近两年来,我矿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我矿实行"一年一聘一考核"的管理机制,对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继续聘用。

三、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xx磷矿现有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34人,其中高级工20人、技师10人、高级技师4人。通过对我矿人才资源现状的统计,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较为恶劣,工作条件艰苦,绝大多数操作工人文化程度不高,且存在年龄偏大、断层严重等现象,从而不同程度制约和影响了企业实用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四、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由于企业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使得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2.近年来,虽然我矿先后吸收了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实用型人才队伍,但与我矿今后发展所需人才队伍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技能人才仍很缺乏。

3.我矿属微利企业,加之"5?12"大地震,企业受损严重,生产经营效益受到影响,工资待遇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尽管我矿每年在经营效益较差的情况下都保持一定的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也不断改善,但与市场同行业水平相比,所提供的工资待遇对年轻人才仍缺乏吸引力,难以保持人才队伍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4.企业内部机制特别是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少数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五、下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人才竞争,不断优化职工队伍结构;贯彻不断创新的工作理念,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之中,重点强化和开展职工终身学习的意识和实践,积极发挥骨干人才的带动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优秀人才队伍。

2.进一步疏通人才引进渠道,盘活人才资源,积极主动与有关大中专院校联系,吸引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全面提高管理人才配置效率;逐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流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宽松的环境。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职工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教育,全面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不断完善。

4.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以事业激励人、情感感染人。对部分岗位的技术和技能人才在工资待遇上给予特殊政策;倡导职工多提经营管理的好点子、好做法,对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有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加大对人才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了解他们、尊重他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5.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念,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吸收、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更为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技术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发和保护各类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促进人才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矿不断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创新人才引进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深化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管理更加科学,专业技术人才更加专业,实用型人才也逐步增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矿定会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差距,制定完善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构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五):2015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第1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我局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和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人才兴教战略,以实施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重点,加快教师

队伍学科结构调整,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结合实际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创新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机制,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构建和谐修文教育提供坚定的人才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科负责实施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分工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调配、骨干教师培养、教师继续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薄弱学校教师挂职进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等制度。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3、抓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大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教师素质提升管理认定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广大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4、认真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面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抓好各类师资培养工作。注重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5、实施学科带头人锻造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同时根据拔尖人才的专业特长组成讲师团,有计划地开设各类讲座,定期到相关学校上示范课和进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课程改革中的领头雁作用。

6、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抓好各类教师培训,把名师培养、班主任培训和全体教师素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机制,通过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公开课评比等"实战型"培训,缩短青年教师成长周期,同时,针对农村教师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对农村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导师制、师徒结对制,对农村青年教师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使每所学校都有一批骨干教师。

7、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本年度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将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相结合、理论研修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教育干部远程培训等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并不断向学校班主任培训延伸,努力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的学校干部队伍。以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从而有效促进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引进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8、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职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9、不断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适时适量补充引进新师资,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10、继续推进"名师工程",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速培养优秀教师群体。认真落实"引得进,留得住,出得去,育得成"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加大培养和引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力度,加快教育系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拔尖人才培养。

11、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拓宽引进人才渠道,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

四、强化改革,合理使用现有人才

12、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学校设岗工作的指导,搞好依岗定员,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和教师评聘分开制度,推进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3、统筹教师资源,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对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活上、工作上、政治上关心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生活待遇。

14、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第2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人才工作的通知》(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今后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县20xx年及今后人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更新人才观念,紧扣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打造一支规模适量、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推进金沙教育事业均衡、公平、和谐的方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具体工作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9号)文件重新测算中小学编制,制订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进行重新测算并报县编委审批。目前,我县中小学共、幼儿园教职工共空编1500余个,专任教师空编近1400个。

(二)开展干部能力提升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力度,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新格局和新机制,造就一支思想道德素质高,教育业务能力强,管理理念新,能孚众望,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教育干部队伍。

1、加强培训。按照局党委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结合上级有关干部培训任务,分时段、分层次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分管行政干部等进行理论和业务提升。今年将分层次开展以下培训:

(1)不定期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长会和各县直学校校长会,以会代训。(2)

选派校长赴到省内、省外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

(3)举办全县中小学校级干部培训,对全200余名中小学校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4)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市级中小学干部教育学院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培训。

3. 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建立后备干部信息档案。

(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活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局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的,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需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政府指导、单位为主、个人自愿、社会服务"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目标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短期培训、进修、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1. 创新培训形式,抓好各类教师培训。

(1)不断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做到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鼓励城镇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8%(职业中学达90%)以上,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2)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加强对《新课程: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等继续教育教材的学习,以《贵州教师誓词》、《贵州教育精神》为重要内容,规范办学系列文件和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的学习。以"一德"(师德教育)统领"四新"(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理论水平特别是师德理论水平。(3)选送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到省内或省外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送培 500人左右。

(4)举办新教师上岗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6)举办一期教师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7)举办一期的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理念培训。

2. 加强名师队伍建设

(1)各级骨干教师要认真完成《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规定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金沙县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承诺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每年七月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师训办。凡没有在教学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教育局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对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结对子"、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示范和辐射作用,以优秀的名师群体带动学校整个团队,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各级分配名额,做好全国、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各类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3)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

(4)抓好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金沙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阵地,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其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资源效益,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远教办、电教站、党校、农广校、职校、普通话测试站等相关教育机构的合作,调整定位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其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区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3. 抓好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聘工作。

(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20xx年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2)做好20xx至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20xx年度教师初级、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四)引进、招聘教育人才

以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专业知识结构,适应金沙教育发展需要为目的,根据金沙教育实际人才需求,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

1. 引进新教师。根据我县教育需求情况,按照逐年补充的原则,制订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并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年需通过面稿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共计450名。

2. 争取和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300名。

3.出台优惠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引进免费师范生和毕业生,争取能引进优秀毕业生40名(其中免费师范生10名)。

三、保障措施【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一)健全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措施,为各类人才在其位、尽其职、显其智、倾其力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二)加大宣传。要广泛宣传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宣传我局在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利用重大节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才求真务实,报国酬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宣传读书学习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特别要加大对优秀知识分子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3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一、人才工作思路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局未来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统筹城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全面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培养一大批合格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

第一,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和结构,按照县政府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方案,全面规划,创造条件,分批实施。龙江、田美、天堂山、地派、平陵、沙迳、蓝田等乡镇把村小高年级的学生集中到镇中心小学就读。完成中小学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小学的设置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类是初中和中心小学分设,一类是片完全小学。村小大部分变为初小或教学点。中心小学和片完全小学规模将比目前的村小扩大一倍以上。

第二,积极推进中小学"四有"建设工程。做好规划,筹措资金,全面完成片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四有"建设任务。力争中学和中心小学都有标准化的学生宿舍和饭堂。

第三,积极实施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一部分改为片完小,大部分改变为初小或教学点。列为片完全小学的学校在布局调整时必须按标准化条件达到要求,保留下来的初小也争取三五年内实现标准化建设。

第四,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专项考评制度。加强对边远山区小学尤其是撤并后初小(教学点)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每年对中学和中心小学及其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加强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跟踪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不断完善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通报奖惩制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一票否决",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成绩优异的学校和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每年举行2-3个学科全县性的中小学知识竞赛,鼓动全体师生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建立学生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发展全程考核。实行每年级每学年双差生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技能大比武制度,全员参与。

(二)坚持普高与职技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示范性学校创建工程。

坚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重,以创建示范性学校为主抓手和龙头,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推动力,创建龙门中学示范性高中。

启动创建县职业技术骨干学校工程。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已被列入省骨干职业技术学校创建计划。20xx年,要完成机构人员合并工作和中心校区校园发展规划设计,扩大校园征地,动工兴建教学大楼和学生宿舍。争取中心校区接收分校点学生。

龙城二中、平陵中学、永汉中学都要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花更大的力气,以提高质量和高考成绩,增强发展的吸引力。

(三)坚持优质与特色的统一,积极推进创建特色教育工程。

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创建优质学校,争取所有片中心小学以上小学成为县一级学校,60%以上的中心小学和中学成为市一级学校。打造龙门教育两大特色:

(1)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龙门农民画教学。

一是抓好培训,确保每所学校有1-2名能指导农民画教学的教师。二是认真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印中学、小学农民画教程,积极探索农民画在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中的方法。三是各中小学组织农民画兴趣班,培养一批农民画苗子。四是建设一批农民画室场(展室)。五是定期举办教师和中小学生农民画大赛,评选优秀作品,使我县中小学农民画走出校园,挂在国外。为我县发展龙门农民画培养一批人才。

(2)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模式。

初中课改要突出农村特色,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适当增加农村职业技术的内容。把适用农村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作为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适用职业技术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学生自主选修一门职业技术课程,学校要加强劳动基地和实用技术场地建设,向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行初二后分流和初中分层教学。允许一部分学生进入初中后选择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或经过两年初中教育后提前分流到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行义务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双证书"制。

(四)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教育网络建设工程。

认真研究学校布局调整后保留在乡村的初级小学,防止布局调整后出现的教育不公平。对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创造条件让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的教育,享受优质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第一步,实现片以上完全小学校校有计算机室和语音室,重点学校力争达到国家生机比标准的要求;第二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开通和使用城域网(惠州教育数码网),基本达到校校通和教育资源共享的要求;第三步,建设一批校园网和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兴建科教信息中心,为现实教育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六)坚持教育、办学"两主体"的统一,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

(1)把培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作为实施"强师兴教"的重点,每年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每年招进一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本科函授班,争取五年内全县中学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层次的人数达标。研究生学历占一定比例。(2)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问题。采取盘活和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全县一盘棋,全面调整,逐步解决学科不对口问题。对一些虽然学科不对口,但非专业优势明显的教师,可选送到大专院校培训,一些小学教师可选到中学任教。(3)委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重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快骨干教师培训进程,扩大培训规模。(4)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进修培训。(5)抓好全县各学科教学成绩后十五名的教师的培训。(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培养一支作风过硬学者型的校长队伍。(7)加大经费投入,减轻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经费负担。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1、在用人制度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

2、在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3、在人才的合理流动方面,要逐步放宽直至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分、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4、大力推进"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第4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20xx年,市教育局系统人才工作的计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实施人才建设创新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才队伍师德素养和育人能力为重点,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以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教育

围绕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法规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以组织召开暑期教师学习会、暑期领导干部学习会等为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教育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和依法施教的法制意识和水平;认真开展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及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果和积极影响。进一步加大师德失范事件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二、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强化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东部行"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年内组织举办四期培训活动,培训副科级领导干部200名。深入落实《中共宝鸡市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宝市办发[20xx]13号),进一步扩大高级研修和提高培训人员比例,积极选派学员参加国家、省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举办市、县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高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班14期,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400名。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日常监管,切实提高校长培训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创新市培、县培模式,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3万名,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六):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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