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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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一篇_对新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认识

对新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认识

摘 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旅行社在经营体制、经营模式、经营行为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旅行社业在产业组织分散、企业管理落后、市场秩序混乱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2009年1月21,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旅行社条例》,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旅行社 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一、《旅行社条例》新旧对比分析

(一)类别划分调整

1985年,《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旅行社; 1996年,《旅行社管理条例》划分为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 2009年,《旅行社条例》取消旅行社类别划分,今后旅行社只有业务划分而没有类别划分。

(二)审批权限调整

1996年,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由省级旅游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向所在地省级旅游部门申请批准。 2009年,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向所在地省级或其委托设区的市级旅游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向国家旅游局或其委托的省级旅游部门提出申请。

(三)市场准入条件 注册资本金的变化

1985年,一类、二类、三类旅行社分别为:50万元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 1996年,国际旅行社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009年,旅行社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四)分支机构设立

1996年,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 国际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增缴质量保证金30万元;国内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增缴质量保证金5万元; 同城只能设门市部,分社跨地域。 由审批改为备案。2009年,取消接待旅游者人次的限制;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旅行社分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旅行社设立分社,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向设立地旅游部门备案。

(五)质量保证金数额

1995年,一类旅行社60万元,二类旅行社30万元万元,三类旅行社10万元; 1996年,国际旅行社60万元,国内旅行社10万元; 2002年,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160万元; 2009年,旅行社20万元,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140万元,可凭银行担保,3年无过错退50%。

(六)旅行社的经营

1996年,10条内容对经营、合同、投诉等作出了一般性规定; 2009年,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整,共有17条,对“零负团费”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细化了合同、权利和义务,这也是本次修订的重点。

(七)旅行社的年检

1996年,旅游部门对旅行社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提交年检报告书、资产状况表、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2009年,取消对旅行社的年检,规定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八)监督管理

1996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2009年,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对旅行社诚信记录、旅游者申诉信息进行公告。

(九)法律责任【旅行社管理条例】

1996年,责令停业期限为15至30天,对旅行社的罚款最高额度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009年,责令停业期限为1至3个月,对旅行社的罚款最高额度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增加了对导游和领队的处罚,额度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对旅行社承包、挂靠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关于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1.《条例》第7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向所在地省级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部门提出申请,受理部门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与不许可的决定;

2.《条例》第8条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设立分社、门市部必须备案。

3.《条例》第10条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旅游部门备案;

4.细则第23条规定,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办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与工商部门同级的旅游部门备案;

5.《条例》第12条和细则第12条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关于质量保证金存入方式问题

《条例》第13条中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质量保证金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三)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动用

1.《条例》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质量保证金动用后要补足。

2.《条例》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旅行社要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四)关于旅行社的经营

1.这一章是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 针对“零负团费”问题,《条例》第27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针对旅行社与旅游者的纠纷问题,《条例》第28条对合同14事项内容进行了细化。对签订合同要格外注意。

2.《条例》第29条规定,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定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委托代理有新规矩,谁组团谁责任。

3.针对互为代理问题,《条例》第36条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针对接待社甩团问题,《条例》第37条规定,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转、拼要征得游客同意。

5.针对拼团和转团问题,细则第35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对导游、领队的权益保护有新要求。

6.《条例》第30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为旅游团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条例》规定第32条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领队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条例》第34条规定,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设立分社和门市部、办事机构有本质区别。

7.针对旅行社发展的需求,《条例》第10条规定,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条例》第11条规定,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8.细则第28条规定,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发生滞留要及时报告。

9.针对滞留问题,《条例》第40条规定,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领队应当及时向驻外使领馆报告,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

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信息。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我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五)关于法律责任

1.针对承包挂靠问题,《条例》第47条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假宣传和低价竞争有人管。

3.针对虚假广告和宣传,《条例》第53条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4.针对恶性竞争问题,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或者存在其他旅游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自费项目要写在合同里。针对自费项目问题,《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事项中要载明:“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5.《条例》第54条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履行合同义务,处罚力度大啦。

6.针对甩团、擅自变更计划、强迫购物等问题,《条例》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当心,别触高压线。

7.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考虑到现实情况,细则第37条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行程时,应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在事后作出说明。

8.细则第53条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而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关于政府引导的问题

1.行社的激励政策除放宽分支机构限制和质量保证金实行动态管理外,实施细则中还有: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旅行社依法取得保险销售代理资格,并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旅游者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

2.行社条例》总则中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3.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总则中规定,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关系上,可能会成为今后省、市与区县执法如何分工的一个焦点问题。

(七)行社条例》关于购物、加点方面法律规定区别

1.零团费、负团费的规定

原条例仅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销。新条例则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以期从源头上控制随意加点、安排购物的情况发生。

2.旅游合同的规定

原条例对旅游合同内容的规定比较笼统,在旅游日程安排上没有细化。 新条例则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新条例关于旅游合同应包含的内容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关于购物和加点方面,要求旅行社全面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如果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旅行社管理条例】

3.加点、购物的特别规定

原条例第22条规定: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新条例在此基础上重申: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行程方面的规定

原条例对行程的改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新条例第33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如此规定,就限制了擅自加点和安排购物的机会。

5.社、导游及领队在加点、购物方面的法律责任

例仅对擅自加点的旅行社规定了一定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管理条例】

针对不同的加点和购物情况,对旅行社、导游、领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或者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参考文献: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二篇_旅行社营业部管理办法

旅行社营业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营业部的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及营业部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北海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北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营业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旅行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服务的收客网点。

第三条 旅行社设立的营业部应当符合拟设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营业部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直拨电话、传真、电脑等必要的经营设施。

第四条 旅行社营业部名称应采用规范的格式。营业部名称由旅行社名称加设立地址,再冠以“营业部”组成,格式为:“设立社全称 地址 营业部”。

第五条 旅行社营业部的经营范围在设立社业务经营范围内核定为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收客网点。其中:

国内旅行社营业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国际旅行社营业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有边境旅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可再增加“边境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有出境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可再增加“出国游(港澳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

第六条 营业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严禁营业部独立经营,或以自己的名义制作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及超出其设立社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营业部业务文书一律使用设立社印章。

营业部应当使用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营业部专用的组团合同,不得以其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不得以其名义与宾馆饭店、车船公司、景区景点、购物点以及其他旅行社签订合同和发生业务关系;不得聘用、委派导游运作旅游团队。

旅行社营业部不得设立独立帐户。

旅行社营业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招聘员工。营业部的员工统一由设立社招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并登记备案。

旅行社营业部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委托非旅行社单位及个人招徕或操作旅游团队及散客。

旅行社营业部的业务档案除每月报送设立社,由设立社统一归档保管外;旅行社营业部还应建立工作台帐,以备旅游部门查验。

第七条 设立社必须对营业部实行严格的管理。旅行社对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体现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的要求。

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发布;

旅游合同由设立社统一收发、编号、签章、登记归档;

设立社对下属营业部统一设立银行帐号,统一管理、监督发票的使用,统一审核报销支出费用,统一建立收支分类明细帐目。

第八条 旅行社营业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营业部负有管理职责,旅行社必须加强对所设营业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并承担营业部的法律责任。

严禁旅行社以设立门市部、业务部、营业部等名义,违反规定或以所谓的“承包”利润或交纳管理费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第九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营业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由设立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设立营业部申请提出相关意见。旅行社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部非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旅行社申请设立营业部应向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营业部报告书;

(二)营业部经营地址有效使用证明;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

(四)营业部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经理人员履历表;

(五)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旅行社应当在办理营业部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同意设立该营业部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营业部应将营业部名称、旅行社营业部工商营业执照、“旅游企业诚信公约”牌、工作人员公示牌悬挂在显要位置,便于旅游者、检查人员等查验。

旅行社应当对其所属营业部进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当为营业部工作人员办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工作胸牌;营业部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胸牌上岗。

第十一条 旅行社营业部实行属地管理。旅行社的营业部应当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营业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作为对旅行社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旅行社年检范围。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营业部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旅行社营业部业务经营范围、对外报价、资产状况、服务质量、旅游安全、是否实行“四统一”等方面的情况。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营业部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和年度检查。 旅行社营业部的年度检查,含在设立社的年度业务检查中,对没有通过年检的设立社及其营业部,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旅行社营业部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设立社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设立门市部、业务部、营业部等名义,违反规定以所谓的“承包”利润或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拒绝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营业部监督检查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旅行社营业部管理混乱的,或游客投诉情节严重或年度内受到投诉较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旅行社撤消该营业部,并给予相应处罚,旅行社拒不撤消该营业部的,不予通过业务年检,并建议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对旅行社营业部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相关职能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北海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之前已经设立的旅行社营业部,设立社应当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规定,重新核定经营范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依照本办法对营业部进行规范管理。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三篇_2016旅行社质量保证书

旅行社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决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第五条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第六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第七条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第八条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游泳者的合同约定,损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第九条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第十条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第十一条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在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国家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第十六条旅行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发生后,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第十七条国家旅游局负责保证金赔偿标准的发布、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国家旅游局20**年*月*日下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办发20****号)同时废止。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兹有

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或批准后,按照《旅行社条例》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万元。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旅游局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__________旅行社(经营许可号______________)需依法缴纳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 )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按照我行和该旅行社(以下简称申请人)签订的协议(编号

为 ),我行作出如下承诺,保证申请人支付:

1、申请人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2、申请人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

3、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人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如果申请人届时没有支付上述费用或损失,我行保证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额度内履行担保义务。

本担保承诺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承诺书

兹有三立旅行社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30万元。

申请人签章:黄映

2016 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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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四篇_2016旅游质量安全保证书

旅游质量安全保证书

武夷山市旅游局:

兹有三立旅行社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30万元。

申请人签章:黄映

2016 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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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五篇_2015工作报告格式范文

第1篇:旅游局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15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的原则,保证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为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区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一是调整完善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并上呈下达、互通情况,使整个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二是制定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进一步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加强综合协调,抓好分类指导,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严格执法行为,严管执法队伍,形成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划,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调研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二是深化权力阳光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本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随时公开工作信息,满足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三是全力配合"12345"政府热线,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困难诉求。平时,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四是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和市局以及区法制办沟通制定行政处罚标准文书,向财政局申领罚没发票和账户,对照工商部门登记的旅游企业名单,梳理全区旅行社及营业网点,并逐一进行检查,对违规违法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全年我局在做好旅游管理工作中,以"抓实事、求实效"为向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诚信旅游市场监管专项工作为主线,共下基层检查300人次,采取促进旅行社团档台帐规范化建设、监管清理虚假违规旅游广告、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措施,加大对恶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推进诚信旅游。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队伍水平

一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倡导"人才为本、高效为魂、勤廉为要、业绩为上"的风气,推行以"凝聚人、发展人、激励人、服务人"为内容的人本管理,形成"制度管人"理念,将管理与监督相结合,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人员实习分阶段、分层次的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旅游部门举办的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使法制工作人员努力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舆论氛围,多方面的开展法治创建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用好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依法行政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开展促进诚信旅游活动。组织旅行社和主要景区、景点在市民广场、社区开展旅游咨询服务和旅游相关知识讲座,让更多浦口居民了解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促进旅游企业牢固确立诚信旅游,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树立旅游行业新形象。三是组织全区各旅行社认真学习《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诚信度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鼓励各旅行社根据标准进行整改,提高游客满意度、行业认可度、经营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旅行社诚信度等级的评定。

201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抓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二是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法制办积极联系,进一步明确执法的权限和流程;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理念,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通过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让企业和旅游者更加满意,使我区的旅游环境更加美好和谐;四是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在行业规范、诚信开展、市场监管、旅游投诉等方面出实招、出新招,确保我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和谐、平安。

第2篇:地震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市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地震局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岗敬业年"活动,着力提高防震减灾综合管理效能,全市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力提升。**市地震局被**省人社厅、省地震局、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全省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地震监测工作荣获中国地震局"信息网络市县综合评比"和"陆态网络基准站信道节点评比"两项第一名。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防震减灾工作推进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为契机,助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动力

20**年年初,省政府、省地震局先后召开了全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地震jú长工作会议,通报了震情形势,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市地震局迅速行动,立即将会议情况和有关精神向市政府做了详细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和**市长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地震局迅速抓好落实,高度关注,积极会商;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和于爱军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均就应对震情形势,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市地震局采取各分管领导"分片包干"的方式,每人负责3-4个县市区,带领相关科室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下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协助县市区地震部门明确推进下步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了基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基础。今年3月份和5月份,先后召开了全市地震jú长会议和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政府以"2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对下步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中心,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和台网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监测预报制度建设,提高震情短临跟踪能力。根据《**省20**年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印发了《**市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加强震情跟踪监测。全年共监测地震62次,无一漏报,缺报。及时开展震情周、月会商和应急会商,分析研究各项观测资料的变化情况。对前兆各测项出现的2项异常变化和9项宏观异常都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并及时上报。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在20**年全省评比中获得第二名,地震观测资料评比获得两项第二名。二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根据省局台网建设规划,开展了**综合台、**极低频大地电磁波、开发区微震台、**温泉等手段建设,观测结构和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按照新出台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市县级台网中心管理办法》,对全市**个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中心进行了上门辅导和全员培训,确保流程科学,管理规范,全市各观测台网运转正常,数据传输连续准确,

在中国地震局地市级"信息网络"评比中荣获全国第一名,省局以**为现场召开"信息观测质量研讨会",将**经验向全省推广。有序应对了4月20日**7、0级、4月21日**海域5、0级、5月2日**近海3、6级、6月21日**3、2级地震等震情,全年上报市委、市政府《震情参阅》**期。三是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创造性开展监测预报研究。制定了科研奖励计划,鼓励各课题组申报省局、国家局科研项目,鼓励研究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今年8月份,与中科院计算所**分所联合召开了"地震与大数据分析应用"研讨会,并合作开展"大数据技术"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应用研究,运用科技前沿理论和技术成果进行地震监测数据分析和地震预测预报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此外,完成了国家局"星火计划项目"《地震前兆数据归档存储研究》和"地震前兆历史数据收集转换工具"软件的制作。

(三)以创建"安全社区"为重点,进一步夯实震害综合防御基层基础。

一是积极开展社区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年内,在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社区建筑物抗震性能调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居民地震应急演练、防震避震常识宣传教育等,推动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走进千家万户。其中,**、**、**、开发区、**部分社区被授予"**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市松园社区获得"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至此,我市省级以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总数达到11处。二是继续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对60余个建设工程履行了审批职责,认真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地震安全。三是开展了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以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排查加固工作的通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求限期加固、改造或拆除使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是深入推进地震审批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推行"公平、阳光、便民"服务标准,实现了"无差错、零投诉",**、**、**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被**省地震局命名为"红旗窗口"。

(四)以实战演练为抓手,全面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

一是重点抓好各级各类应急实战演练。结合全省"应急演练从机关做起"的主题演练活动,组织大型应急演练5次,参演人员达到6000人次,对带动促进全社会的应急演练工作起了很好的宣传示范作用。3月和10月,市局地震应急救援大队分别开展了春、秋季野外演练,得到省局、**、**等临区地震局大力支持,各县市区的地震部门全部参与,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音频、视频互联互通和"地震"现场指挥、地震烈度考察、现场监测等,有效锻炼了队伍。5月份和6月份,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支队官兵开展了地震抢险救援、破拆、灭火和伤员急救等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专业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5、12"期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师生地震避险演练工作,在校师生普遍得到实战演练锻炼。二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市地震应急预案》,并指导市直部门和大型企业完成了地震应急预案的编修备案工作。三是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按照便利、空阔、实用的原则,结合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进行了梳理备案,全市新增应急避难场所20余处。四是加强督导检查。5月中旬,市地震局、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的通知》,并由市地震局牵头,组织4部门全面开展了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地震应急工作水平。

(五)以创新形式为主线,着力扩大地震科普宣传影响与效果。

一是突破常规抓好特殊时段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市地震局与市府办、宣传部共同制定了包括16项专题的活动方案,宣传教育持续一个月,广大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社会效果突出,是历年来规模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集中宣传。期间,通过**电视台1-4套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笨笨狗pk巨能霸》等地震科普宣传片;在《**日报》、《**晚报》、《今晨6点》、《齐鲁晚报》连续6天刊登记者访谈和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在胶东在线网、**水母网、**大众网连续开辟专栏刊载防震减灾知识;通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以手机报的形式向**数百万手机用户发送地震科普知识短信;集中10天时间组织市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分期分批观摩体验**地震科普教育基地,接受防震减灾常识教育;组织全市所有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征集三百名热心市民参观体验地震监测设施,开展与市民面对面的交流座谈,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创新开展"地震科普宣传进高校"活动。下半年,成立了**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高校协调小组,制定了活动开展方案,在所有**所驻烟高校中普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科普宣传,填补了防震减灾宣传领域的一处"空白地带"。**省地震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向17地市转发推广了**的典型经验。三是坚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宣传骨干分头到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了地震科普知识巡回讲座,全年举办各类讲座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对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进行了新一轮普查登记,健全档案,规范制度,加强管理,截至目前,省、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数量已达到100所。四是加强防震减灾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了**地震科普宣教基地运营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基地开放运行一年半期间,参观群众络绎不绝,社会反响十分热烈。中国地震局主办的《防灾博览》杂志以扉页位置刊登基地图文,向全国介绍基地建设经验;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内刊也登载专门文章

,推广**局宣教基地经验。基地建设还荣获"**省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六)以"爱岗敬业"为主题,创建高效廉洁新型机关。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省地震局组织的"爱岗敬业年"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的"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进行全局动员部署,利用宣传栏、网站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加强活动调度,及时发现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个人。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工作调度,营造人人争先、事事创优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政务督查调度作用,政务信息工作受到省局通报表彰。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规定,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年内有一人荣立全省地震系统二等功,有二人荣立三等功。

二、20**年工作打算

20**年,**地震局将紧紧围绕防震减灾"3 1"工作体系,坚持高点定位,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的目标要求。以震情监测为已任,抓地震监测预报不放松;以服务社会为目的,抓综合防御、行政执法不放松;以实战为背景,抓地震应急不放松;以宣传效果为目的,抓地震科普宣传不放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促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优化台网建设管理,提高震情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加紧建设**地震观测综合台。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建设手续的报批事宜,协调解决建设资金缺口,保证资金到位动工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地震监测中心台的改扩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地震台网和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三是积极推进十二五监测类项目建设。对新建的**、开发区、**山等观测台的观测仪器适时进行调试、运行,对全市地震观测台站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监测信息的连续、准确、及时、可靠。四是制定《**市宏观群测网络运行管理办法》,提高宏观观测质量。五是继续开展地震监测预报专业研究,将科研课题分解到具体的专业人员,力争在监测预报上有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依法行政,提高综合防御能力。一是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认真执行《**市地震小区划结果使用办法》,为城乡建设工程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建城市社区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创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三是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完成**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强化示范县试点工作。四是规范地震行政审批服务,依法行政,加强地震安评监管,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应评尽评。

(三)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建设,提高地震应急工作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归档备案。二是建设维护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提高服务功能。三是继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适时搞好地震应急演练,保证在不同地域、不同天气、不同环境下,使省、市、县三级地震应急通信指挥联络畅通,并不

断完善相应的设施,优化配置,使之具备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功能。五是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数据库建设,拓展决策服务功能。

(四)进一步创新形式,深化地震科普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二是强化阵地宣传。充分发挥**市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的带头作用、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全市党校的引领作用、驻烟高校的辐射作用,把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更广泛的领域,辐射整个社会。三是强化重要时段的宣传,充分利用全国防震减灾日等有利时机,继续开展地震科普"五进"活动,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3篇: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市及自治县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负有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特点,及时编制和发布国家、省、市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自治县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和投资导向。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得到了顺利开展。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并确定专人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的领导,还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保证了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㈡建立完善机制。一是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即由分管副jú长审批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认真编制并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等相关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程管理,健全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审批、发布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政务信息保密审核流程。

㈢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让企业、群众能更全面、更及时、更便捷了解政府信息,我局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县门户网站和《今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出台相关鼓励措施,鼓励全局干部积极编写工作信息,积极投稿,及时公开各种非保密政务信息如职能机构、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发改动态、规划计划、经济运行、政务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扩权强县等都能及时通过局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与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认真疏理生成的政府信息,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事。20**年度,主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和更新了机构职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济运行、发改动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审批办事程序、价格收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扩权强县等各类信息及国家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服务类信息26条;在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26条,以全文电子化格式和纸质形式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年度,我局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股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财务管理。20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政府信息分类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个别试点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各单位工作进度不平衡,还有个别单位甚至出现发布的信息数量仍为零的情况。

㈡改进措施

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基本内容、申请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各股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四是做好信息完整度的补充工作,将各类信息做好收集,按各版块要求上报,保证信息发布完整率,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规范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备,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五是做好信息更新率的更新工作。栏目信息每周至少刷新一次。刷新本单位已经加载所有栏目至少一次。

第4篇: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开展文化市场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县文化安全,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文化环境。

一、继续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加强业务培训。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县举办的行政执法和文化市场业务培训班,参加市、县各种法制培训6期,培训人数达30人次,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法制科也积极举办全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班,分两次培训了全县10个镇街文化站和负责文化执法的工作人员30多人次,局内部举办四次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各中队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法律法规活动。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核制度,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格加强对执法文书、档案有效管理,实现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标识、着装、车辆、文书"五统一"。充分利用好全县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立并完善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及时反馈投诉举报和监控信息。

(三)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深入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查摆问题,主动分析不足,深入对照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有较大提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以扫黄打非为重心,强化市场执法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明确2015年全县文化市场以"扫黄打非"为抓手,重新研究制定了《**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县"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和《2015年**县"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加强了交流、密切了关系,形成了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扫黄打非"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市"扫黄打非"办工作部署,一是全面开展"净网2015"专项行动,坚持网上监管与网下巡查相结合,着重清理网吧、网络游戏中的低俗信息,清缴淫秽色情书刊、光盘,并加强校园周边检查,杜绝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传播对象的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流通,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垃圾。加强网吧业主自觉守法意识,要求网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传播观看淫秽色情信息和相关网站,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实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重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在"净网"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760人次,车辆300车次,共检查书店、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60家次。

(二)净化出版物市场,全面开展"清源2015"专项行动。

注重从源头上查堵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根据已掌握的书报、期刊批发书店进行检查,约谈印刷企业法人、批发商,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守法经营,对印刷、批发的出版物严格审核,杜绝非法出版物的市场准入流通。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一起分为若干执法小组,全面排查辖区书店、书报摊点等销售出版物单位,提高经营业户守法意识,要求做到不接收、不买卖非法出版物。据统计,共收缴盗版图书100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500余张,清理游商地摊14处,对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印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全面开展"秋风2015"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发放法规宣传材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等的警惕性、辨别力和监督意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行动协调一致。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车辆150余车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印刷、出版、打字复印企业200余家,发放备案登记表200余份,收缴非法出版的医疗报刊800余册(份)。

(四)开展规范卫星广播电视秩序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卫星电视广播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协调公安、工商、质检、广电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不法商贩。对于非法销售的,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罚款,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由质检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专案组。**县文化执法局牵头成立了由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联合执法组,负责专项行动之外的执法工作,主要打击集体和个人私自安装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执法中队的作用,在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过程中,注重发挥属地优势,管理实现了全覆盖,无漏洞。至今,全县共关停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店铺14家,收缴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700多台。

(五)开展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利用审批、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有利时机,重点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消防批准文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网吧、娱乐场所,限期要求整改,不然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同时,严厉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游艺娱乐场所法定节假日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60人次,检查网吧、游艺娱乐经营场所1225家次,收缴非法游戏机10台,取消非法演出17场次,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效净化了文化社会环境。

三、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完成"四进"和"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完成把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全年共向居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多份。同时,全县更换和新增宣传图版410面,调整新增村居联系人98名,对全县中小学完成一次文化市场普法课,对文化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各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规范基层执法。建立起县局业务检查加督查、镇街日常巡查、社区守土有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镇街文化站执法人员的管理责任,与他们签订了《文化市场监管责任书》,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明确镇街文化站协助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镇街文化站工作人员兼任文化市场监管协调员,聘任村居社区人员充当联系人,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延伸覆盖到基层,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

(三)多措并举,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一是在去年已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投入,提升软件功能,不断提高有效指挥、灵活调度、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能力,继续拓展了技术监控范围,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突发事件应急、稽查指挥等功能。二是指派专人加强网络监控,抽调专人负责对网络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发现网吧场所非正常下线、服务端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及时与网吧场所联系,通过电话给予提醒,并责令其迅速整改,保证了网吧的在线率。三是将网络监控平台做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在对网吧场所日常检查过程中,逐台检查网络监控平台安装情况,对擅自停止监控平台的网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通过执法检查提高经营者对网络监控平台的重视程度,引导经营者自觉加强网络监控平台建设。四是加强网吧管理人员培训,鉴于网吧场所经常更换网管,我局加强了对网管人员培训,使其能迅速掌握监控平台的使用,保证了人员的连续性,有效地促进了网络监控平台建设。

(四)强化社会监督,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充分发挥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加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力度。聘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健康的身体的五老监督员队伍,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使其充分发挥积极的社会监督作用,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增设了一把"安全锁",为长期有效的监督网吧经营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共聘请社会监督员和网吧志愿服务者共计80名。二是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全县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与听众进行沟通交流,自觉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今年已参加"行风热线"6期,接收群众热线电话18个,现场直接解答11个,线下调查处理7起群众举报。三是提高网上综合执法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水平,切实做到了实际执法坚持频度和录入相一致,实际案件办理和录入、卷宗相衔接,努力实现了监管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明年打算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文化市场管理领域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互联网市场、网吧市场、出版物市场、娱乐市场问题不断出现,网络淫秽色情及不良信息、侵权盗版等问题没有根除,严重影响文化安全和文化健康繁荣发展。文化执法队伍自身的能力与水平亟待加强,特别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繁荣,队伍小,市场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明年,我们将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联动执法。充分依托各级"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深入推进联动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解决文化市场队伍小、市场大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清源"、"净网"、"秋风"、"固边"等专项行动,确保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果。

三是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娱乐、演出、网吧、艺术美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各领域监管执法,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文化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塑造文化执法良好形象。

第5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xxxx年xx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并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共同营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廉洁清明的工作环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工作的实效性。现就xxxx年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党风廉政与理论、政治、法律、业务知识、"三会一课"的学习,组织班子专题学习十八大精神,学习十八届xxxx全会精神。利用党组集中、专题辅导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采取内培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系统培训。注重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干部职工学习,不断吸取营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工作的实效性,形成自觉学习的风气。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中,班子成员更是处处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写心得,带头写剖析,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做到书本教育、集中与日常教育、正面形象和警示教育"三个结合"。通过多方式的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能力,筑牢了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领导班子形象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年内无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落实

根据《xxxx区xx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部署,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统一领导,明确各人职责。一是目标管理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目标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调整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机构和人员。三是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向区委、区纪委述职述廉,坚持定期以书面报告廉洁从政工作的开展以及自身廉洁情况,确保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始终处于动态监管之下。四是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民主评议,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五是基层联系制度。围绕区委的工作目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做出方案整改。如:①针对挂点东龙镇乡村卫生清洁问题,局领导班子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协助东龙镇做好"美丽

xxxx、清洁乡村"工作;②针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接送车超员超载等问题,局领导多次深入调查研究,最终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整治,确保了接送车的安全行使;③机关饭堂早餐中餐菜量少、式样单一、卫生等事宜,局领导班子做了大量的调研,下发了500多份的征求意见表向干部职工征求意见,综合5条建议意见,最终进行了有计划的逐一整改。

三、树形象作表率,凝聚力量争先锋,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时时处处树形象作表率,"一把手"带头注重《党章》、《廉政准则》的教育和遵守,做到戒骄、戒懒、戒奢、戒空、戒假、戒虚,通过民主生活会凝聚班子力量,把"讲党性、讲团结、重品行、做表率"作为班子凝聚力量的首要,凡重大事情经班子研究决定,不搞"一把手"说了算、不搞"一言堂",不设小金库,不乱收费,不摆阔气不铺张浪费,不做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而是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通过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有效遏制了不良行为的发生,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我局紧紧围绕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三条主线,充分发挥政府机关节能降耗示范和导向作用,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今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各单位公共机构计量统计工作的检查,强化能耗统计,极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极力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节水、节电的示范创建活动。

(二)机关车队管理工作扎实有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杜绝浪费和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车辆台帐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保养费,规范公务车加油管理,限制现金加油,实行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保养和定点加油,统一购买过路票;节假日按规定实行封车,严禁公车私用。狠抓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我区机关车队驾驶员安全行车,没有发生重大的交通责任事故。

(三)机关会务工作有条有理开展。加强会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跟踪,高效完成了我区今年800多场(次)的各类会议,再次创"服务创一流,满意在后勤"的业绩。

(四)后勤各项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行政中心水、电、空调等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节能降耗等工作。对各设备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更换节能灯管2000支,疏通排污管道堵塞200多次,维修、更换水龙头、房门锁等共计300多个(次),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关资源的效能。二是切实做好行政中心各公共清洁区和各个会议室的清洁工作,清理垃圾10000余袋,清理化粪池积污30多车,确保了区行政中心大楼正常运转。对花圃草坪树木适时除草、施肥、打虫及修剪,提供机关舒适的工作环境。三是加强机关食堂监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把好饭菜质量关,不断改善机关干部职工饮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是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着重从提高保安队伍思想教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入手,杜绝刑事案件、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五是积极配合信访等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尽量降低上访群众冲击机关等现象发生。

(五)积极做好"清洁乡村"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率领干部职工开展"美丽xxxx.清洁乡村"活动,到责任区清洁,率领干部职工250多人(次)多次深入到挂点乡镇东龙镇京榜村、京龙村,京榜至京龙209国道开展清洁乡村活动,挤出办公经费4000元支持东龙镇做好农村工作,派出郑南演、周明、杨永强等同志任挂点村第一书记,为群众出谋献策发展农村经济。

四、严抓监督检查,确保党支部清正廉洁

我局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抓党风工作常抓在手不放松,到职到位无折扣。一是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针对干部职工关注的公车私用、公款挥霍、行贿受贿等焦点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严守有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倡导勤俭务实创事业的风气。二是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业纠风工作。完善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积极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四是着眼源头防腐败。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化财务管理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完善任内述职的管理机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看到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完善机制等方面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明年,我局领导班子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为指导,组织和带领全局同志学习理论、政治、业务、法律等知识,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xxxx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廉政准则》规定,为我局党支部的清正廉洁提供保障,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6篇:工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最具活力副中心城市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积极践行"国际***、**级服务"理念,团结带领全区广大职工为美丽**建设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代表*******第十四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区工会十四大以来,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飞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工会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的五年。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工运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显著增强,得到了区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职工的普遍认可。

一是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得到新发挥。五年来,我们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引领,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劳动竞赛、科技创新、技能比武、安全生产等建功立业活动。涌现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12名,***职业技能带头人2名,***"工人先锋号"12个,服务世园立功竞赛先进个人3名。以"创建学习型企事业"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职工文体文化活动。开展各类大型文体文化活动28次,举行了两届青年职工联谊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近五年来,全区共推评全国劳模2人、省级3人、市级16人、区级40人;市级先进集体1个、区级先进集体10个。累计现有全国劳模4人、省级29人、市级89人、区级65人;省级先进集体1个,市级3个,区级20个,居区县之首。开展了一系列关心关爱劳模的活动,定期组织劳模外出考察疗养,编辑出版了第二册《**劳模风采录》,收录了2015年以来61名劳模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形成了学习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工会组建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全区工会组织净增578个,新增会员11831人;数据库企业建会率98、85%,职工入会率98、89%,女职工组织建会率100%。目前,全区基层工会组织1087个,涵盖单位1455家,工会会员70136人。全区23个街道全部建立总工会并达到工作规范"十有"的要求,共评选出"***百家示范街道(乡镇)工会"3家。广泛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双亮"活动,涌现出全国、省、市模范职工之家15个。

三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效。我们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召开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商议决定。不断加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力度,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已建会的国有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0%以上。在全市第一个成立了区职工维权中心,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帮扶、技能培训等服务。五年来,区总工会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440人次,信访案件办结率100%。2015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23个街道总工会维权帮扶工作站,形成了维权帮扶工作"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合作"的工作体系,在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区总工会维权工作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省**的"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四是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送温暖和帮扶救助活动,切实解决了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问题。累计实现定期和不定期救助5408人,发放慰问品、救助金共计281、96万元。以解决"零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开办技能培训班46次,培训2580人次;组织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型免费招聘洽谈会8次,实现就业再就业1180人次。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被省总工会授予"县级工会模范援助中心"称号。

五是工会自身建设有了新提升。我们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得到显著提升。注重加强全区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培训会46次,培训工会干部3680余人次。为街道总工会配备了40名工会组织员,工作作用发挥明显,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得到增强。做好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工会经费得到持续增长,基层工会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和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是区委和上级工会组织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广大工会干部辛勤工作、艰苦努力的结果,是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无私奉献、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向重视、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区广大职工、工会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和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二是维权维稳工作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有待探索;三是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和文化素养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寻求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区加快副中心城市进程,不断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工运事业实现新发展、工会工作创造新业绩的重要机遇。全区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认识工会组织肩负的工作职责和艰巨任务,深刻认识先进文化的发展对工会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开创全区工会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践行"*****、*星级服务"理念,以建设"五型工会"为主要抓手,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关键,以充分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为根本,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区广大职工为美丽***建设而努力奋斗。

为了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过去,完善充实提高,积累宝贵经验。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把握工会工作的方向,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设计有效载体,开展有益活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区委对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区政府对工会工作全力支持,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备至关心,为我区工会工作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党政更加认真抓好具体工作。全区工会组织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把区委的意志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在工作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体现价值,才能正确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团结动员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

坚持发展大局,是工会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途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必须注重工会工作与党政工作大局相结合,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中找准着力点,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去推进工作、指导实践,使工会工作更好地适应临潼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区各级工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我区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坚持服务职工,是工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核心基石。工会在履行各项社会职能中必须把维护职能放在突出位置上。全区各级工会始终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只有坚持服务职工,工会工作才能长久保持生机与活力,工会组织才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坚持务实创新,是工会适应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坚持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发展,在发展中形成特色,是工会适应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胆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才能促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到党委放心、企业欢迎、职工满意。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把握工会工作发展规律,注重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和谐企业创建、工会社会化维权、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社会化帮扶等方面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最具活力副中心城市建设定位,按照建设"****"的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根据市总工会"全面建成西部强会、全力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目标,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实力型的"五型工会",为美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大兴学习之风,着力打造学习型工会

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工人阶级和群众工作的重要论断。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抓手,在学习中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在学习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在学习中增强本领、破解难题。把学习中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抓发展、抓工作的具体行动。

要深入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广大工会干部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广大工会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精神状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打造创新型工会

按照"形象提升、进位争先、富民强区"美丽**建设总目标,围绕"十大重点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按照"大旅游、大工业、大商贸、大生态"的发展态势,动员各行各业广大职工努力参与,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大赛。以"安康杯"竞赛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合理化建议、劳动保护技术革新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继续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坚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加速自学成才和岗位成才,更好地促进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的提高。大力加强职工文化生活建设,精心筹划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关心爱护劳模,切实加强对劳动模范的服务帮助,筹备建立"劳模之家",为劳模学习交流提供有效的载体和平台。要把评选劳模、关爱劳模和弘扬劳模精神结合起来,以劳模精神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维权工程,着力打造和谐型工会

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推动区委、区政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完善(),从源头上为工会维权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健全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坚持把和谐企业创建作为工会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抓手。不断扩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大上级工会指导力度,提高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

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要充分发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受理职工投诉、疏导职工情绪、化解劳资矛盾中的主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的为职工提供各种援助。大力开展针对农民工的维权帮扶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民主管理、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四)切实践行"国际级**、**级服务"理念,全力改善民生,着力打造服务型工会

要不断完善"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合作"的工会帮扶工作体系。逐步建立以改善职工生活后勤保障为重点的企业工会帮扶模式,推动企业增加职工福利、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配合政府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过举办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职业介绍服务等,帮助和引导就业困难群体转变观念,提高技能,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要充分发挥区维权中心和各街道总工会维权帮扶工作站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在就业、培训、收入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送温暖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持之以恒地办好节日帮困、助学助医、劳模体检等实事项目,继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的"四送"活动和女职工"关爱行动",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五)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狠抓工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实力型工会

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工会组建方式方法,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园区和商场超市等为重点领域,以私营企业与商贸、餐饮、物业等第三产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象,大力扶持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推行建立"社区工会"、"一条街工会"、"市场工会"等,不断完善"条块结合、交叉覆盖"的组建格局,力争工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街道总工会的独特优势,努力维护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加大力度,扎实工作。按照"十有"要求,不断提高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样板工会、"六好街道(乡镇)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等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要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职工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工会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努力打造能力过硬、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要切实改进作风,落实八项规定,结合工会工作的创新实践,以实现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为目标,推进工会自身改革与建设。要按照区委安排,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逐步推行领导班子及工会干部定点、分片下基层联系走访制度,大兴"走基层、进企业"之风,深入企业、贴近职工进行调研,帮助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真诚倾听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做好新时期职工群众工作。

要不断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经费审查、统计调研、女职工等项工作。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继续推动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超前思维、主动工作,按照高效率、快节奏、严细实、创一流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埋头苦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形势与任务、"五型工会"的建设,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最具活力副中心城市、进而建设东部新城和美丽**而努力奋斗!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六篇_2016旅行社质保金承诺书

旅行社质保金承诺书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昆明市爱驴旅行社(经营许可号201605004242)需依法缴纳三十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叁拾万元整 )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按照我行和该旅行社(以下简称申请人)签订的协议(编号为9527),我行作出如下承诺,保证申请人支付:

1、申请人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2、申请人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

3、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人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如果申请人届时没有支付上述费用或损失,我行保证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额度内履行担保义务。

本担保承诺书有效期自2016 年10月01日起至2029年10月01日止。

担保银行(盖章)

2016年10月01日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承诺书

武夷山市旅游局:

兹有三立旅行社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

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30万元。

申请人签章:黄映

2016 年 10月13日

初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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