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需发论文这样的硬指标该去除吗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在两会上建议取消研究生“毕业需发表论文”硬指标,对“研究生发表论文才能毕业”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研究生毕业考核程序等,他提出要让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回归于人才培养,而不仅是发表论文。

年初大家对“翟天临学术论文造假事件”的关注,引发了教育界一次大型的教学反思,目前研究生教育问题滋生,这位代表很显然也表现出了自己的担忧。笔者作为一名在读研究生,很高兴看到有代表开始关注到这个群体。但是,对其所提出的“建议取消研究生‘毕业需发表论文’指标”并不赞同。虽然罗列了当下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是其逻辑思维存在严重漏洞,因而所提建议也就不具有可实施性。

首先,该代表在逻辑推理上存在严重的思维谬误。并不是因为要求学生必须发表论文才会催逼学术不端,更不可能因为重视发表论文就会导致学生培养质量的降低,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关联。该代表认为,研究生为了在毕业前有限的时间内发表论文,往往只能选择热门的大众化的、迎合学术期刊口味的、短平快的课题,从而学生培养质量得不到保证,这种观点只能说明,该代表并没有亲身体验过研究生生活。一般来讲,硕士研究生学制在两到三年,而大部分导师都会在入学时就要求学生构思论文,并且入学教育中也有明确规定毕业需要发表论文。所以,学生完全有时间有精力于在校期间完成至少一篇高质量论文。而那些在毕业前才急于发表论文、混文凭的学生,很显然更多的是自身问题,这就更不能当做其学术不端、论文剽窃的借口。所以,由目前的学术不端、论文剽窃问题,推导出是要求学生必须发表论文所致,这种逻辑本身就站不住脚。

其次,该代表的论述中存在严重的现象归纳伪逻辑。他提到:要让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回归于人才培养,而不仅是发表论文;这种硬性规定不符合教育长期性和创新偶然性的规律,因为实验、毕业压力大,研究生已成为精神疾病的易发人群等。这也是很典型的一种思维谬误。第一,他没有搞清楚研究生的学术生活是怎么样的,想当然地以为所有的研究生在校就是不停地泡实验室做实验,而这仅适用于大部分的理科生。同时,他又错误地认为,写论文纯粹是一种硬性任务,并不能够产生学术成果,但是,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本来就是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方法和能力。

把研究生定性为精神疾病的易发人群,更是一种毫无依据的论断。近几年来,研究生因为学业压力产生心理问题,甚至自杀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这些案例的发生都有着其特殊因素,或是因为学术问题,或是因为导师压迫,或是因为就业压力,而该代表似乎是想把所有的类似事件都归纳为一种现象,那就是被发表论文的指标所压迫,从而使学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进而推出研究生群体是一个精神疾病的易发群体。但是,并没有任何一种数据或者证据证明这一点,全国的研究生群体有多少,出现精神疾病的人又有多少,没有作出调查就断然下结论,这种逻辑推断也就毫无意义。

最后,该代表对于研究生教育机制陷入了一个思维盲区。他建议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重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对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并且应把“学位论文答辩合格”作为授予学位的条件。换句话来讲,这位代表的意思是,可以取消研究生不发表论文不能毕业的指标,但同时要对他们的学位论文加大审查力度,这很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学术更应该如此。

如果一个学生在读期间并没有亲手写过一篇论文,没有任何的实践经验,又怎么能指望她们的学位论文有更高的质量,很有可能就会导致一种非常尴尬的现象,那就是,学生的毕业论文是他们在读期间的第一篇论文,也是最后一篇论文。如果按照该代表的建议去实施,那么学生在写毕业论文时,本身没有任何写作经验,就会暴露出更多的问题,加之学校更加严格的审查,这样只会进一步加剧学生的心理负担,对于导师的辅导也增加了额外负担,最终就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坑了学生也害了导师。

学术本身就是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不能因为遇到一点坎坷就想要去推翻一个完整的体系。想要杜绝学术不端、论文剽窃、数据造假问题,想要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想要确保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就必须要对症下药,这些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绝不是取消研究生“毕业需发表论文”指标就能够解决的,所以还是需要全面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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