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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20-08-17 22:07企业文化 人已围观

简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的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更换保养(消防器材年检);负责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3. 各基层单位需设立专职(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消

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上报。

4.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需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中提出议程。

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各基层单位和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各基层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各基层单位的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好检查记录。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制度

1.各单位设立专人开展防火巡查;

2.各单位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发现的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五、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的购置、更换、年检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基层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维修。

2.各基层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维修。

3.消防设施所在部位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4.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专业消防机构备案。

6.消防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

(2)生产设备、机械设施、配电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消防器材配置及摆放要求:

(1)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办公楼、车间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数量。灭火器的类型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危险等级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类型。

(2)灭火器应设置在消防栓下方,车间厂房需设置在入口等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灭火器需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放置在画有警戒线的专设区域,灭火器的铭牌要清楚,外观无灰尘; 灭火器上方须粘贴标示牌标示。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3)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5)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6)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年对消防灭火器进行年检一次,保证压力在正常范围。

(2)每半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栓出水压力在正常范围。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一次;

(2)每周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一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基层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3.对于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4.公司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保障。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专业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专业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采购电器、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器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对电器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确应生产经营需要拉接临时线路应履行单位内部审批手续,进行负荷核算,后由专业电工操作。

6.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7.下班后应切断生产、经营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实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的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1)认真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预防和防止火灾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发生重大、特大火灾、自然灾害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参加扑救、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3)勇于对破坏消防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顾个人利益的;

(4)防火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记功的;

(5)经常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成绩突出。

2.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没有按照《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开展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尚不够负刑事责任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记录处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

(1)私自将消防器材挪用;

(2)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情节轻微的;

(3)消防机构组织不健全、不完善,不组织职工学习和训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处以警告。

(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制定本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制定防火预案;

(2)灭火器材缺失,没有及时配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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