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42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一):城关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镇政〔2012〕26号

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12”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

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12“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

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

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三、工作步骤

打击传销“皖剑2012“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

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

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

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

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

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

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

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二):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计 划

灵秀社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

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灵秀社区为了有效防止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抬头趋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社区特制定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年度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新开发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的紧

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三):2016打击传销活动工作计划

一、深刻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

传销活动是市场经济的"毒瘤",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巨大破坏。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禁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做好劝阻劝返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在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工作中,要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思路,深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政府打击传销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区分直销与传销,提高人民群众的辨别力,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教育引导传销人员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不参与、不支持非法传销活动,不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地等活动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防范的良好态势。

四、形成制止和打击传销活动的整体合力

制止和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要根据举报、日常巡查等渠道,排查掌握线索,依法查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传销行为,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以及原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等行为,情节严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对异地从事传销的企业经营者,依法查处和移送后应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地有关部门继续深挖深查。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我县区域内参与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方案,组织联合行动,对已经确定的重点案件和骨干分子,要组织精干力量彻查彻办。对组织、诱导、协迫他人从事传销的首要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适时抓捕,严惩不贷。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参与传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效果。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协助工商、公安机关排查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充分利用其熟悉辖区情况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案件多发地、外来人口集中地的监控,使传销人员无处藏身,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以上这篇打击传销活动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四):2016传销联合执法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6日)。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4月7日至5月5日)。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坚持不懈,长效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五)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五):2016年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头目、骨干成员1人以上。

(二)地区整治。以创建无传销城区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开展创建“无传销镇(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创建“无传销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无传销镇(区)”,创建率应达到90%以上。

(三)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6月下旬)。要严格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职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本地区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演出场所、会议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涉嫌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与涉嫌场所签订“制止防范违法行为责任书”,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做到数量、分布、类型、经营活动、入住人员大致类别等基本情况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整治重点,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处置,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工商机关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直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打传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监控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嫌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传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经侦、刑侦、治安、巡逻、技侦等各警种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检察、法院对移送起诉和审判的传销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传销犯罪分子,摧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对当地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执法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三)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工商、公安机关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公安、工商机关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速报市打传办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采取发布公益短信、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传领导小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站至少分别做1次电视访谈、电台访谈、网络在线访谈节目,在当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发表1篇专题文章,在当地学校和社区(村)做1次专题讲座,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有效性,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将此次行动作为

全年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及时督促,主导发挥好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为主力,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行动期间,县综治办和打传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六):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使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以及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办公条件等与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相适应,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严打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二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立即封存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三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市工信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商贸局和卫生局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乡镇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一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市质监局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市工商局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市质监局和卫生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卫生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严打工作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市公安局通报,公安局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局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科,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市监察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责任范围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责任范围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乡镇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徇私舞弊、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及时回答群众问题,防止不实炒作,制止虚假报道。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三是各乡镇区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情况每周两次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每周一、每周四上午9:00时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这篇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七):2015非法集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第一篇:非法集资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江西银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银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赣银监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秀峰行长

副组长:于智德副行长

成员: 齐庆刚、颜雄翔、操建文、涂剑文、黄筱琴、李金刚、刘政、章珉、徐洪、夏金平、张德仁、朱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齐庆刚兼任。

三、排查内容

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

点排查,摸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四、风险排查时点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本次风险排查时点为2015年10月20日

五、时间进度和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准备阶段(2015年10月20日--10月21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15年10月21日--10月24日)。根据风险排查方案,由各支行组成若干排查工作小组,对全辖所有营业网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排查面达100%。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0月24日- 10月25日)。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排查小组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全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报告报送省联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短、任务重,全营业网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确保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针对我国区域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突出重点,抓住典型,

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机制,加强报送。各支行要建立健全定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全面把握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德礼电 话:0798-8381099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报告表

第二篇:新建 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根据×××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联合开展清查工作。从____年_月_日—_日,历时_天,共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的___个居住点进行清查,帮教传销人员___人,捣毁传销窝点___个,收缴用于传销的西服、领带、皮包、衬衫__件(条、个),读书笔记、宣传资料____份,暂扣笔记本电脑一套(电视机一台、投影机一台),打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县政府于____年_月__日成立×××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置专职联络员,由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担任,工作人员工商局__人、公安局__人、民政局_人、社区__人,共__人组成,同时还召集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并于____年_月_日开展工作。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落实,从而为我县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

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传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后,抽调的工作人员共分_个检查组,每组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的__人组成并按照《×××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通告》___余张,按照通告规定,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人员限期离蒙。通过三天的清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___人/次,执法车辆__辆/次,捣毁传销窝点___个,造册登记并劝返传销人员___人,收缴传销资料____份,收缴传销西服、衬衫、皮包、领带等物品__件,整个清查工作已按《实施方案》逐步完成并已取得预期的效果,此工作暂告一段落,这一工作仍要继续进行并转为正常监督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第三篇:非法集资策划

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策划

为揭示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民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组织2015年6月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

二、活动地点:平顺联社营业部、及各个营业网点

三、活动主题: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线下宣传:

1.以悬挂标语条幅、展示宣传片、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选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进行宣传,并在每个网点悬挂宣传横幅。联社营业大厅led屏播放宣传片,其他网点有电子显示屏的网点,每天选取了五条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放。

2.通过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各营业网点大堂经理、等一线员工,要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结合业务宣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宣传,适时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在联社营业大厅以及各营业网点营业大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

资料。

4. 出动宣传车辆沿街宣传。在平顺县城内主要马路、广场、群众集散地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沿街宣传。

5.在县内人群集散地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如客都超市)

6.下乡宣传,组织各网点工作人员下乡发放宣传。在各乡镇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线上宣传:

1.利用新型媒体宣传。在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发布活动信息以及宣传标语、宣传信息宣传。

2. 利用传统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信息字幕,播放宣传片。在同时在《长治日报》开辟专版专栏《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3.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平顺农村信用社网站、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媒体等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在网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客户投资的风险意识。同时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如发现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

宣传标语: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4.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5. 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6.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非法集资许您高息高回报实际是为圈、骗您的钱

8.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9.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0.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98

温馨提示:【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社忠告广大民众:

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请您面对高息诱饵、虚假广告、非法传销、集资活动应保持警惕,不为所动,不被诱惑。储蓄存款,利国利民,储蓄存款受法律保护,个人储蓄存款应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请勿委托他人。

各位朋友请注意

非法集资莫参与

承诺给你高利息

当心把本亏进去

传销集资花样多

其实目的就一个

骗你钱财坏你名

贪心一起悔断肠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醒广大人民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015年6月1日

宣传资料: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危害正常的经融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公布。自2015年1月4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属于非法集资。

1. 在房产领域,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

销售为主要目的以反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 在林业领域,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

金的。

3. 在农业领域,以带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

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 在商业领域,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

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

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 在证券领域,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

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 在保险领域,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

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 其他领域,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

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四篇:非法集资排查措施

一、排查原则

(一)部门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的非法集资情况排查全面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组织好对本系统内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

各单位要“自扫门前雪”按照“谁准入、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原则妥善处置。

(二)属地负责原则。部门负责的基础上。掌握属地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办事处)

(三)协调联动原则。调查和处置中需要相关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有关协调处置规定办理。

二、工作方法

(一)调查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

1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组织或者参与非法集资情况开展排查;

2解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非法集资信息。对涉及其它系统的信息移交涉及相关单位调查。被移交单位要对移交信息进行调查;

3对与本系统有业务往来方的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调查。

(二)处置工作方法:

1对调查中发现的可以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及时处置;

2对不能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如涉及人员较多或者金额较大、案件较复杂、跨系统等案件,做好及时控制的情况下,集中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处置;

3对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处。

(三)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各相关单位要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工作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各相关单位可以自行安排。最迟将调查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并提出集中处置意见,报告市政府领导研究处置。如有必要,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集中活动情况,研究集中处置方案。

(三)一般性案件。力争全部处置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活动。认真落实,保证质量,不留死角。

(二)各乡镇(办、场)要高度重视。并对本辖区调查和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具体掌握。

(三)各相关单位在集中排查活动开展中遇到问题。请求指导或者协调解决,不允许隐瞒案件或者怠慢调查和处置工作,如发现隐瞒或者怠慢情况,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

第五篇: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八项规定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按照“解剖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原则,认真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理想信念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一年来本人始终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牢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紧道德建设这个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敢做“中国梦”,敢造“升级版”,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旗帜鲜明,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招商,在招商服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1、招商情况。到目前为止,中心外出招商 余批次,接待客商余批次,投产项目个,开工项目个,签约项目个,通过评审会项目个,跟踪洽谈项目个。

2、沟通客商情况。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做到主动上门拜访,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对接,逢节假日送去温馨短信,本人一直倡导写亲笔信的方式来加强彼此间感情的沟通和联络,做到头脑中“不离不弃”,行动中“常来常往”。3、服务企业情况。本人始终要求全中心工作人员对已落户的企业按照“个性化”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企业当“家”

看,把客商当“亲人”看,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极力为企业解决生活、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保持优良作风。古人云,"上为之,下效之。"本人带头严格执行好落实好中央改进作风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保持优良作风。古人云,“上为之,下效之。”本人带头严格执行好落实好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进而在中心形成辐射效应。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深入“三送”帮扶点,想百姓之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身体力行,彰显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廉洁从政。本人始终带头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商务接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善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带领班子成员坚持反对腐败,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搞腐败。

二、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上,常常在繁杂的工作上找理由,在学习的时间上不能保证,在思想上对自己有些放松,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的挖掘理论的内涵,没有把握这些理论的精髓。

2、工作上,艰苦奋斗思想意识淡薄,由于客商接待没有时间性和规律性,经常“白 黑”、“5 2”地工作,长此以往有些精神懈怠,又加上经常外出招商造成路途的奔波以及舟车劳顿,偶尔也会抱怨,缺

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3、思想上,缺乏自信心,尽管目前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因招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当前严峻的招商环境和我市繁重的招商任务,压力很大,有时为了完成任务,性子很急,爱发牢骚,面对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信心不足。

三、努力的方向

1、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恪守党的政治纪律,突出一个“悟”字。学习的深度决定认识的高度,认识的高度决定对党的理论把握的程度,徒有虚名并无实学的人犹如山间竹笋腹中空,今后本人将始终坚持不断深化对十八大精神、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论基础、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的认识,同时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纪律养成贯穿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工作、生活的各方面,真正使恪守政治纪律成为一种修养、一种习惯,把履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作为纪律养成的重要实践载体,用心思考做到学有所思、做有所悟、学有所成。

2、践行纪律条例,落实准则措施,突出一个“行”字。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定规矩、明责任、守纪律、抓落实”为主题,以“正风肃纪、优化环境、提升形象、促进发展”为重点,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①定规矩。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要完善工作目标管理手册,让每位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②明责任。规矩既定,还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③守纪律。从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入手,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着力解决勤政廉政意识不强,自由散漫的问题。④抓落实。做好任何工

作的关键都在于抓落实,抓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把它们落实到实践中去,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自觉增强党性,锤炼过硬作风,突出一个“戒”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今后,本人将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找准工作切入点,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增强大局意识,讲党性,讲原则,讲真话,讲实话,自觉经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戒骄戒躁,以切身行动带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团结人,感染人,打造一个和谐团结的招商铁军。

4、针对“四风”,深刻体察,突出一个“悔”字。“物先必腐,而后虫生”,“四风”实质是一种精神退化的软骨病,扫除“四风”,必须“强身健体”,然而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容易在其中产生价值焦虑、精神迷茫、信念真空、错失目标。古人有云,“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因此在当前灯红酒绿的发展时期,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中,我们的干部必须学会静养心气、心无旁骛、一往无前、披荆斩棘,以平和的心态克服浮躁,清静本性,限制欲望,把精力花在研究问题上,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

2015年12月23日

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八):2016乡镇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作出了重大贡献。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法机关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执法环境异常复杂,面临的考验极其严峻,政法工作、政法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整体评价在全省排名靠后,老百姓对社会治安不满意,政法队伍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政法干部队伍的形象。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管理,从严要求,切实保障,全面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构建平安和谐蓝山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从现在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县的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违法违纪现象和司法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

1.强化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建设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政法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勇于进取,知法懂法,有较强的科学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领导水平。缺少必备法律知识和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要经过专门的任职培训。要切实抓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2.强化领导班子考核管理。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考评制度,强化对政法绩效的考核。凡政法各单位绩效在全省或全市排名居末位的,县委将对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绩效无好转的,要调整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的责任心,凡因治警不严、教育不力或有袒护、包庇行为,以致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要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在民主测评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不称职票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3.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研究程序,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自觉履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整改,确保勤政廉政。

三、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严格执行每月定期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政法干警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关注和把握党和国家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认清形势,顺应潮流,积极主动地将政法各项工作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

2.加强业务教育培训。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警"。政法各单位要制定全年的业务学习计划,每月不得少于一天集中业务学习时间,每位干警全年业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要采取院校进修和岗位练兵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力争在三年之内,把全体干警轮训一遍。通过培训,使每个干警熟悉有关法律,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培养出一大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要大力开展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司法考试通过率,力争在三年内,全县政法干警5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含专业培训),其他工作人员6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每年政法干警要利用一定时间进行集中训练,以培养、锻炼干警良好的集体观念、纪律观念和军事技能,确保警容严整,警纪严明。

3.加强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政法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以干警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为基础,建立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岗到人,严格考核奖惩。同时,健全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建立优胜劣汰激励机制,使干警感到有动力、有压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法纪意识

1.强化对干警的法纪约束。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关,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反腐倡廉,切实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严格执行《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切实做到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条禁令":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提供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严禁违规使用或借给外人使用枪支、警车及其它警用器械;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严禁对待群众作风粗暴;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提供保护。全县政法干警一律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宗族势力活动和非法组织活动;一律不准暗中挑拨、唆使群众以任何理由无理上访、闹访和越级上访;一律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参与不正当经济竞争、采矿或兴办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不准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和炒股。

2.强化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对政法干警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各单位必须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清、查清必处、处必从严的要求,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查办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有意包庇袒护者,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大力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强化政法干警进出管理。今后,需录用或调入政法机关工作的人员,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除特殊岗位经县委批准外,一律进行严格公开的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政法院校毕业生。担任法官、检察官职务的,必须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同时要及时清调不合格人员,对不适合、不适应做政法工作的干警,坚持随时清调,努力形成一个有利于吸纳优秀人才、过滤不合格人员、清除害群之马的长效机制。清调出的干警,由人事、劳动部门协助安排,对不服从安置的,依照《国家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4.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办事办案公示和承诺制度,全面深化警务、检务、审务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增进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建立定期向人大汇报制度,积极接受人大代表对政法机关工作的评议。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搞好政法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广泛接受政协、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从群众满意的事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把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以人为本贯穿于执法各个环节和岗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活动,要继续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民联系。

5.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规范的错案责任追究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政策和法律严格执法,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监督制约,保证错案能及时发现并得到认真追究。要加强执法档案建设,每个执法单位、每名执法干警所办案件的执法情况、执法过错追究情况以及执法考核及结果等主要内容均要一一记录在案。

五、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1.强化政治领导。县委将站在提高执政能力、维护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研究政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从严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违法违纪案件;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法宣传工作。政法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改革措施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加强县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代表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各项职能。政法委要强化政法工作的宏观指导,经常调查研究政法队伍建设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指导政法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切实把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酝酿、提名、考察和审批关。今后,按照协管干部的原则,对政法各单位县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由政法委行使提名推荐权、参与考察权、归口呈报权,凡是不通过政法委呈报的干部,组织部门不予考察。

3.强化从优待警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收支脱钩,确保政法部门吃"皇粮"。要把政法经费和物质装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投入,以保证政法队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对敌斗争和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加快公安派出所、看守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两庭两房两所"及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任务,不断改善干警的工作和办案条件。要切实把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解决好他们的职级待遇问题,努力帮助干警和其家属子女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使广大干警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激励他们为我县的稳定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这篇乡镇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hhhh36l1g6rxbg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转载文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361478.com/a/2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