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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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一):惩防体系五年规划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乡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党的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从严惩处为手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并着重抓好廉政宣教工作和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我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我乡实现“科学发展、争创一流”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措施及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宣教格局。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我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成员,分解落实宣教工作任务。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中,统一规划、同步实施。2013年起,逐步建立起切合党员干部实际的思想道德

建设长效机制。

2、规范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求。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从我乡实际出发,大力倡导五种良好风气,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干部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每年安排一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并开展学习心得交流。

(3)各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讨论”等形式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

(4)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报告。

(5)坚持对新选举的村(居)两委干部以及后备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培训。

(6)有计划地对因违纪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3、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

(1)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预防的要求,认真落实“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执行乡纪委同新任村(居)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

(2)坚持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述职述廉,由乡纪委提出述职述廉的指导性意见,并抓好落实。

(3)在乡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以“党的纯洁性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巩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

4、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功能,开展党员干部、廉洁教育。

(2)健全完善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制度,以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

(3)开展正面典型教育,推出和树立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4)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法。

(5)以发放学习资料、开展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方式,分层次抓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教育。

5、大力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结合农村特点,大张旗鼓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企业、单位建设。

(1)开展廉洁文化“三进活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近厂矿、进企业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环境。

(2)不断创新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教育载体,把廉洁文化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育党员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观。

(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7、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各村(居)两委班子、乡级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印发征求意见表,

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部门),由纪委指定内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8、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政府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程序。

9、完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

(1)深化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10、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1)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加强乡村资金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我乡一系列财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财务预决算和资金运行效益及“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乡村资金的使用效益。

12、支持和保证民主监督。

(1)健全纪检监察基层组织,聘请敢于监督、公道正派的群

众担任党风廉情信息员,支持和保证他们履行好职责,做好廉政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

(2)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方法,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13、深化党务、政务、村(居)公开工作。制定出台公开管理办法,深化各村(居)、乡级部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深化各项改革,创新防腐举措

14、改革和完善招投标等制度。

(1)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加强招投标后期管理,严格把好合同关、履约关、结算关。

(五)坚持从严惩治,纠正不正之风

15、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不作为、不具体、不负责等干部作风问题。

16、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1)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重要信访会商制度,完善信访排查、信访办理及协调处理机制。

(2)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17、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乡党委、政府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社会发展和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各项 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乡惩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党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

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

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学习廉洁榜样,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三):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范文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区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2016年度瓯海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瓯委办发〔2016〕8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作风建设"1 9"文件的各项规定,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制度完善

为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办全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温瓯城建指〔2016〕30号)、《关于加强考勤、假期、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温瓯城建指〔2016〕52号)、《关于调整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温瓯中建办〔2016〕2号),全面完善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用水用电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用财务管理制度、消防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抓源治本,完善分工,健全制度。

二、抓风险防控

我办非常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年来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我办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格局。按照"对岗不对人"、"权责对等"的原则,坚持深入排查,使廉政风险从"幕后"走向"台前",对每项工程管理权力和业务处置权力的工作流程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评估、划分等级,实施分类防控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完善区管干部廉政从政信息登记工作,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已完工项目的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记录等的备案,包括便民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大楼、市民广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四馆两中心"等行政区块内已竣工项目;各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开展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活动,共有27名党员干部作出了廉政承诺事项共197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单位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共有36名在职干部作《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承诺。

三、抓信访化解

依托"区长信箱"、"区长热线"、"效能投诉"、"依申请公开"等平台,畅通诉求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办积极配合各平台运行,对群众有关规划、拆迁、安置房建设、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疑问积极解答,完成"区长信箱"答复11条、"区长热线"答复4条,满意度为100%,群众现场有疑问的,也都及时予以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抓学习贯彻

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根据瓯组机〔20xx〕8号文件精神,中心区快速、全面部署"十个一"落实,年初制定了《瓯海中心区指挥部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活动的实施计划》(温瓯城建指〔2016〕7号),在6次的机关学习会上和3次的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等内容,同时开展了十八大主题实践活动,以"承五四精神,展先锋风采"为五四活动主题,组织发动青年干部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结合个人自学,每位党员都撰写了一篇心得体会。

2、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结合中心区建设实际,中心区于今年4月22日机关学习会和6月17日的党员大会上认真、深刻地学习了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

3、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今年我们改进了学习方式,加强了学习管理、同时积极参与区有关党组织建设活动,上半年推荐了单位霍春歌同志参与区"微型党课"的比赛。

4、开展"三天三熟"教育活动。上半年我们于5月27日的机关学习会和6月17日的党员大会上认真学习了"三天三熟"内容,会上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畅谈了自己对党的认识。另外我们制定了"三天三熟"教育活动内容宣传册,通过单位内部led屏幕重复播放三熟内容,让干部职工加深印象。

五、抓廉洁宣教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机关学习会、短信发送、播放教育警示片,结合反面教材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抓好廉洁自律。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每位党员填写了党员廉政承诺书。继续强化党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作用宣传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区文件精神,上半年区直机关采纳了中心区信息2条。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机制,细化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结合中心区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先锋和骨干。

六、抓队伍建设

1、坚持以机关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和群团工作。今年我们继续推进中心区文化建设,切实做好群团组织工作,上半年我们重新建立了新的党员活动室;4月份我们参加了区直机关、区总工会、区体育局联合主办的"瓯海区第二届机关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获得了集体8字跳绳第二名和单腿跳第七名;6月份完成了干部职工体检,并邀请了附一医朱蓓蕾主任医师为大家做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讲座和咨询;开展"三八"、"五四"活动,丰富了机关职工文化生活。

2、坚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上半年推荐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以新入党、新入伍、新提任党员干部与老党员、老干部、老先进结对为主要内容的"三新三老"携手活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新、老党员的沟通与学习;为切实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半年我们将"平天镬和秀屿山房屋拆除临时过渡安置房问题"作为"113工程"问题上报区直机关,通过解决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来强化党组织服务建设。

范文二: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自查评估总结

西宁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自查暨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纪字(2016)41号文件要求,我委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措施运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工委领导班子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从机关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性,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强化了领导作用和责任意识,明确了任务、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做到了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

1、成立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任组长,两位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惩防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等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项工作有研究,有计划,有部署。

2、根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协办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的目标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西宁市建立健全惩治腐败2016-2016年主要分工意见》实施方案,制定了《市直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安排意见》,规定了工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一岗双责",规定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3、按照市委《2016年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宁办发(2016)34号]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安排意见。主要对教育、制度、监督、责任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目标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下发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同时结合机关服务品牌活动的开展,对机关工作人员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工作效率低下,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从制度上给予了规范,推动了党风和政风的进一步转变提高。在机关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一站式服务制的同时,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上,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组织基层群众评议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在文明机关,创先争优,机关服务品牌等活动检查督查中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这些措施和办法有力的推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4、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和要求,工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近几年,我们在机关党风廉正建设教育工作中,每年年初及时下发工作要点的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在机关重点围绕学习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系列活动。

1、强化了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积极征订有关学习资料,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类型的学习会、班子成员会、周五学习日、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2016---2016年工作规划》、《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我们重点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一是廉政准则颁发后,为使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好廉政准则,熟悉内容和要求,做到清政廉洁,发挥监督作用,我们及时下发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落实工作方案。通过采取讨论、座谈、写心得和利用学习园地、橱窗、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营造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三是在全市开展的忠诚党的教育活动中,党员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采取自我检查和互相帮查等形认真分析查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自我,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四是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了市直机关党员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

2、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活动。活动从2016年5月5日开始至25日圆满结束。共下发测试题卷4800余份,参加测试人员除部分单位人员出差等因素有个别未能参加以外,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认真参加了测试活动。共参加答题4686人。其中厅级干部有27人,处级领导干部324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4335人,测试结果优秀率占96、3%。通过学习测试,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

3、开展了以"扬正气促和谐"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黑板报展评活动。市直机关50多个单位党组织参加了评比。共参加展评的板报67块。市检察院等单位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市财政局等十五个单位获得优秀奖。板报评比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也得到了有关上级领导的好评。

4、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法庭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根据机关工作的特点,我们组织78名党员干部到市法院法庭旁听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经济纠纷,行政复议等三个代表性案例。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5、举办了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聘请青海省知名教授专题宣讲反腐倡廉工作,工委书记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上了生动的党课。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纪检业务。

6、学习中先后形成了《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制,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机关党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办案情况调研报告》为题的调研报告,上报了有关部门,也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有的还收编在论文集。

7、为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典型案例教育,组织人力选编了《廉政文集》、《案例分析》宣传教育材料,这些材料下。发市直机关后得到了好评,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为增加感性认识,我们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了省女子监狱、观看电影《女法官》、《真水无香》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去年还与市纪委联合举办全市"建廉政文化,树廉洁新风"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

8、积极开展了"三个反对"专项教育活动。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做到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全体党员自觉参加各种教育学习活动,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还要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员,确保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同时抓好正反典型的"双示教育"。做到用先进典型引领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努力塑造工作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机关干部形象。

三、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和分工意见,较好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论是班子还是成员,较好的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突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近年来,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先后修订、完善、制定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首问责任、工作限时制度,市直机关党风廉政举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等制度,并汇编成册,做到了人手一册。制定下发了关于《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自律规定等。

2、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做到干部交流,提拔,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等全部由集体讨论决定。

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排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推进党建工作,尤其是对思想、作风和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4、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我们在干部提拔、轮岗交流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保证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5、坚持述职述廉和勤廉公示制度。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三谈两述一报告"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通过公示栏,基层群众测评,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在工作中或评优评先活动中,不以任何方式向有关方面和个人施加影响,尤其在配备交通工具,个人住房,子女就业,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办事,公务接待,公款消费,财务管理,改善会风等方面,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

1、根据市纪委要求,在市直机关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我委系统党员干部违纪线索报送工作从报送的内容,报送时间,案件统计报送的原则等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并对信访件的报送,初核件的统计报送,案件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统计报送和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调查案件的统计报送等做出了规范

2、及时对机关党员违纪方面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2016年对市商务局李小平、周蕙、王淑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等行为,根据法院判决都开除了党籍处分。三月份接到市气象局金元忠同志在任市气象局局长职务期间,先后收受贿赂款4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的事实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宁刑终字第56号,免予刑事处罚的再审判决以后,我们严格按照市纪委审理室、信访室的要求和查处的基本程序、方法步骤,对错误事实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工作中坚持既要弄清事实,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的原则,本着对工作、对被反映对象负责的态度,在召开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的基础上找本人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在经市委、市纪委同意后,形成工委正式批复。认真填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基础上,由本人填写《处分决定送达回证》签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惩防体系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体会是:第一、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必须要做到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追究明确。第二、各级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不但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按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一岗双责"。第三、必须要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抓手。第四、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还要强化执行力,决不能把制度作摆设。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感到工作上虽然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我们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源头治理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创新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思考和探索不够;对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教育需求认识不深。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1、强化教育,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上下功夫。我们要通过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使他们不但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还要深刻认识它所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党性修养,提高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的能力,使反腐倡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2、针对党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多开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专题性调研工作,剖析热点难点的症结所在,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3、强化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工作力度,创新活动载体。机关要在充分利用现在开展的"机关服务品牌活动"、"创文明机关,树公仆形象"活动的基础上,要从内容和形式上创新活动载体,倡导敢为人先的精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范文三: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并注重把教育同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我社区党风建设做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我社区2016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具体工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由班子成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责任任务分解到人。为了明确各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主管领导落实到人。同时,社区党支部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支部书记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亲自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布置任务,亲自讲党课,亲自提要求,亲自主持召开社区廉政工作会和民主生活会。

(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社区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了一套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

一是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支部书记负责信访工作的接待制度,对群众的信访随时接待,加大督办力度,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

二是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负责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批阅群众来信,亲自调查信访案件,亲自解决棘手信访问题。在接待群众信访时,不回避矛盾,不制造矛盾,对纠纷不推、不拖、不靠,坚决依法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20xx年,社区党支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会议精神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要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始终把党性党纪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利用社区学习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计划。

一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广泛深入地对党员干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在社区开展了以"两个务必"、"三个代表"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内容的专题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持之以恒搞好根本性教育。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明确思路,加强领导,把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作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了扎实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社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定了《2016年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要点》完善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的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党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为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电视新村社区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完全到位,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抓落实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

范文四:水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及县委有关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狠抓机关思想、组织、作风、效能建设,加大预防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分解任务,全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促进我县水利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廉政责任制

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及时分解到各责任股室,明确了主管和分管领导。实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分工和方案;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共2次;并多次召开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实工作际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要点之中,作为必须考核的工作。局长与副局长、分管局长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了责任目标和责任考核内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班子业务分工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班子成员认真受理了来信来访并及时解决了上级交办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水利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无违法违纪人员。

二、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氛围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强调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在抓好本职所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属党风廉政工作。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贯彻落实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营造一个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任务完成较好。

三、坚持民主决策,严格"三重一大"制度

我局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明确"三重一大"内容。共列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15项。二是坚持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三是民主决策。对涉及本局的重大事项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没有出现"一言堂"和独断专行等现象,促进了班子团结合作。

四、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按照县委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清理职权,权力公开。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自查职权运行,清理职权,同时公开办事流程图,通过公开,让群众到机关办事一目了然。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断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和规范下运行。三是确立风险点。我局紧紧围绕工作的各个环节,从个人风险点、科室风险点、单位风险点三个方面的风险点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了排查,共查找风险点35个。通过对个人在工作中查找风险点,使每一个水利干部深刻认识到面对大量的廉政风险点,规范各科室工作流程,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的重要性,使干部职工坚定了"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信念,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八条禁令"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年内无一人违反《廉政准则》规定。

五、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我局把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学习,党组成员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以及个人学习心得。在班子成员学习的同时,还着力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放松,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六、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我局紧密联系水利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活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有着良好改变。

三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栏、文化墙作用,以格言、警句、案例剖析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内容,宣传廉政文化。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工作当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热情,增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反腐倡廉意识。

七、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制度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廉政文化建设年"、"红包"专项治理等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合理性、完整性、适用性的原则,抓好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今年以来先后修订了16项制度,如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党务公开落实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产管理制度、会议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党员点评互评制度等。这些制度边实践边摸索边提高,逐步制订更完善的一套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大力推进了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年来,水务局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落实的深度、精度、细度还不够;二是相关工作信息、专题研究等材料上报还不够;三是对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认识上还存在不足,一些监督和预防机制建设上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也还有些欠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刻反思,冷静审视,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局在县纪委领导和监督下,一定能够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莲花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莲花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四):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五):2015惩防体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推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水利实际。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水利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水利行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勇于创新,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局党组(各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党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

(2)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现象。

(3)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和"七个不准",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2.加强面向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4)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有效整合我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资源,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思想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办好反腐倡廉工作专栏、专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家庭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为推进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

(三)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和考察工作,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要抓住市政府目前开展的"阳光政府"工程建设的契机,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

2.推进计划财务制度改革

(3)在我局已制定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局内专项经费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强化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加强水利项目规划制度建设,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骨干水源、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城市供水、工业用水等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办法。

3.推进水利建设与水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5)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

(6)按照水利部对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以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为重点,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导机制。加强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切实保障水管改革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着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7)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水权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规范健全水权转让制度,规范转让程序,完善转让办法。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建设。

(8)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9)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4.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0)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1)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落实对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和水利部治水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治水思路的监督。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正确思路、有效方法和实际行动。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4)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

(5)加强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各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6)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按照《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

2.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7)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组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8)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水利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9)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10)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检查。重点稽察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影响重大的民生水利建设项目,集中力量对重点防洪工程、农牧区安全饮水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的稽察和专项调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行政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质量、安全工作的预控管理。

(11)加强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投资项目的进度、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积极落实配套投资,保证投资计划的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12)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3)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水利工作的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14)支持和保证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成果,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15)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1)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2)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3)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深化水费征收等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2.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入手,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水利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扩大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范围,整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水利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3)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4)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5)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将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2015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里《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调研。各二级单位要在组织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于11月底前上报驻局纪检组。

(二)2015年,各二级单位根据制订的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视轻重缓急和客观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完善惩防体系的体制机制,深化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2015年,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水利政风行风,加大工作总结交流力度,重点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四)2015年,在前3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在提高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对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逐步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初步建成适应水利发展要求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五)2015年,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巩固结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起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在《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重要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形成书面总结。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六):2016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七):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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