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根据《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湘大研发(2011)11号],结合我院“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达到相应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其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内容应属于本学科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以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除导师以外,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

二、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

学位申请人须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3篇,硕博连读者须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源刊论文2篇以上)。

三、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

(一)学术学位

(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专业 (080101)、 固体力学专业(080102)

☆ 申请提前毕业者须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2篇。

☆ 按期毕业者须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 未达到以上要求者,须延迟毕业,延迟毕业者需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

(2) 结构工程专业(081402)

☆ 申请提前毕业者须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 按期毕业者须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 未达到以上要求者,须延迟毕业,延迟毕业者需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

(二)专业学位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测绘工程(085215)和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 提前毕业者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② 有1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评为优秀。

☆ 按期毕业者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在CSCD核心库或扩展库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② 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评为优秀。

③ 参加导师主持的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2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并由导师和学位点出具其承担科研工作及体现其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

④ 有工程技术报告、产品设计、工程软件和应用软件被相关部门采纳(需提供证明材料)。

☆ 未达到以上要求者,须延迟毕业,延迟毕业者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② 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

② 作为调研团队的前三名参加研究生暑期调研活动且提交的调研报告被评定为优秀。

③ 参加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1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并由导师和学位点出具其承担科研工作及体现其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

④ 有工程技术报告、产品设计、工程软件和应用软件被相关部门采纳(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发明专利授权1项相当于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发明专利实审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相当于在CSCD扩展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发明专利实审2项相当于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五、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参照专业学位的要求执行。

六、本规定报研究生院备案,自201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湘潭大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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