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绛行法惩扬干

      【文言文】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旧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敢以为请。”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 
 
      【翻译】
       晋侯在曲梁会合诸侯,他的弟弟扬干扰乱军队行阵,为了表示对他的这种违犯军法的行为进行惩治,作为中军司马的魏绛依军法杀了替扬干驾车的仆人。晋侯知道后很生气,对羊舌赤说:“会合各路诸侯,为的是使晋国增加光彩。但我的弟弟扬干却受到惩罚,还有什么耻辱比这更大?一定要把魏绛杀掉,不放过他!”羊舌赤回答说:“魏绛对国家忠心耿耿没有二心,事奉君上不避艰难,如果有了罪也决不会逃避刑罚,他一定会来说明情况的,不必派人去抓他。”话刚说完,魏绛就到了,他把所写的书状交给晋侯的御仆,准备用剑自杀。大夫士鲂和大夫张孟赶紧制止了他。晋侯展看魏绛呈上的书状,上面写道:“当初君上因为找不到适当的人,派我担任了这个司马的官职。我听说:‘军队里的人服从军纪才有战斗力,军队里做事宁死也不犯军纪才值得称赞。’君上会合诸侯,这样大的事我怎么敢不认真对待呢?国家的军队中有人违犯军纪,执行军法的人办事对君命不敬重,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我害怕犯死罪,结果连累了扬干,自己的罪过是无法逃避的。由于事前没有能对军队很好地进行训练,致使动用大斧刑戮,我的罪是很重的,岂敢不服从刑罚而使君上发怒。所以请求君上把我交付司寇判处死刑。”晋侯读了书状,来不及穿上鞋子就从座位上走下来,对魏绛说:“我的话,是从个人亲爱关系上说的;您对扬干的惩治,是依军队法纪办事。我对自己的弟弟,没有很好教育,以致他犯了军法,这是我的过错。您如惩罚自己又将加重我的过错,请不要这样,谨以此为请。” 晋侯通过这件事知道魏绛能以刑法辅佐自己治理百姓,从盟会回国,在太庙设宴招待他,任命他为新军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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